職查辦。
道光六年,外委崔思通囑手下兵丁招引外人偷人紅樁(外火道內側的木樁標誌,紅樁以內為風水禁地)以內打獵,從中分得獵物。此事被上司查覺,將崔思通發往新疆充當苦役。
不但綠營兵丁、普通官員如此,即是防區的最高長官及守護大臣,如違犯禁令,也絕不輕饒。乾隆四十二年二月,時任馬蘭關總兵的滿鬥侈景陵後寶,。上的一段石牆拆掉,以便行走。而後又將頭道溝,二道溝一帶的樹株砍伐840 多棵,被部下控告,滿鬥立即被革職交刑部查辦,定為斬監候,待秋後處決。後來多虧家人四處活動,買動許多大員為其說情,乾隆終於開恩,由斬監候改為降職處分,滿鬥總算保住了一條命。當時的東陵守護大臣允祁,也就是康熙帝的皇子、乾隆帝的叔父,因未能發現和參勸滿斗的違禁活動,坐失察罪,送交宗人府嚴加議處後,被降為鎮國公。
嘉慶十一年正月,因陵區樹株被盜砍,當時的馬蘭關總兵豐紳濟倫被革職。新接任的總兵巴寧阿剛上任四個月,因木門溝樹株被盜,不僅遭到革職的處罰,還被髮配到吉林邊疆充當苦役。道光元年六月,因有兵丁用刀砍傷了陵區內樹木,事發後,馬蘭關總兵慶惠被降為陵區內務府主事。
從以上的記載中可以看出,由於清王朝的一系列禁令和法規,加上幾千名八旗兵丁的日夜守護防範,直到溥儀退位,大清滅亡之時,整個東陵界內儘管時有小範圍的失火、砍伐、偷盜等現象發生,但畢竟未在整體上對陵區形成危害。這個時候的清東陵應該說是生氣蓬勃,風水景色俱佳。
當溥儀退位,清朝滅亡後,根據民國政府對清室的八項優待條件之規定,清東陵的護陵人員、機構仍然承襲清制,屬於“皇族私
2 腸/日暮東陵
產”的清東陵,按照“一體保護”的規定,還留有4 叨名八旗兵丁看護,同時宗人府、禮工部等機構也分別繼續承擔陵區的一切事務。按優待條件,民國政府每年要撥發白保‘400 萬兩供清室支配,但由於民國政府的拖欠以及溥儀小朝廷的揮霍,用於東陵各機構人員的律銀律米被迫減半支付。這樣勉強維持到1914 年(民國三年)。民國政府將東陵紅樁以內地界劃歸清室管轄,守陵人員以薪響無著、急需解決旗民生活困難為由,推舉護陵大臣報請溥儀在紫禁城的小朝廷,准予開墾土地,以此用以維持生計,自此,東陵界內的土地及樹木開始了大規模的毀壞。
19 巧年,由清室呈民國大總統袁世凱批准,在東陵成立林懇局,一切由請室經營。清室派原東陵守護大臣載澤為東陵林墾督辦併兼管整個陵寢事宜。但身為八旗子弟,只會要錢花錢的載澤,根本無力無計經營管理,只好委託天津“天豐益”,商號籌款代辦。如此以來,土地及林木的破壞又進一步升級了。
1921 年,北洋政府直隸省長曹銳見東陵林墾油水甚厚,便以查辦天豐益商鋪盜買陵樹為名,派手下愛將何謙吉率領一個團的官兵,查抄沒收了天豐益在東陵地區的一切財產,設立了由直隸省轄的東陵荒墾殖局,由何謙吉任局長,至此,東陵落入北洋軍閥之手,毀壞程度急劇上升。
' 1924 年,二次直奉戰爭爆發,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奉軍大舉入關,張宗昌部進入東陵大肆搶掠之後倉忙南下,奉軍將領李景林任直隸督軍,東陵林墾之事又落入李景林之手。1925 年,馮玉祥的國民一軍派兵來東陵駐紮,東陵林墾又落入馮玉祥之手。到了1926 年,張作霖、昊佩孚、閻錫山聯手將馮玉祥趕出北京,奉軍再次大舉入關,並把持北洋政府,東陵事宜全部歸還清室,“天豐益”也隨之恢復舊業,仍由請室的載澤當掛名經理。但好景不長,奉軍三、四方面軍團探知東陵奇貨可居,又將其墾植業務奪回自己的手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