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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一個人換一個律所

“咚...”

“調查結束”

“現在由原審被告方,宣讀上訴狀。”

金勝聽到後,直接朝著主審法官說道:“法官閣下,我方申請變更上訴請求。”

王雲友聽到後,略微有點詫異的看向金勝道:“說下你的理由。”

畢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訴人在刑事二審程式中,可以在庭審辯論結束前變更上訴請求。

這是基於訴訟程式的靈活性和保障當事人權利的原則?。

現在主審法官想要聽下理由,同樣也是可以的。

金勝沒有絲毫的停頓,直接說道:“法官閣下,這一份上訴狀,是由一審的辯護律師章權出具的。”

“我個人覺得,這位章律師的能力實在是有限,沒有抓住本案的關鍵點。”

“故此,我請求變更上訴請求。”

金勝的話,相當於狠狠的打了章權的臉。

此時,正坐在旁聽席的章權本人,臉色直接變得相當陰沉。

其餘眾人,都是抿著嘴,忍得那是相當辛苦。

甚至有幾個沒有接受過專業訓練的,早就捂著嘴,低下頭,身子在不住的抖動了。

兩人的仇算是直接擺到了明面上了。

這場官司,金勝要是最後贏了,章權‘能力不夠’這個標籤,估計要在圈子裡傳開了。

相對的,要是輸了,金勝在圈內的名氣肯定也好不到哪裡去。

至少‘年少輕狂’、‘目中無人’、兩個標籤肯定會貼上身。

溫克坐在那裡本來也很想笑,但是一瞬間好像想到了什麼,臉色有點微變。

金勝這一招,在攻擊章權的同時,算是把整個律所也給拉下水了。

因為章權除了是高階合夥人的身份外,目前還是權景律所的主任,相當於門面人物。

拿一個人換整個律所,夠狠。

這是對算計他的事,進行反擊嗎?

主審法官王雲友也有點無語了。

敢在法庭上直接說前面的律師能力不行的,金勝還是頭一個。

“那你把新的上訴狀給我看下吧!”

金勝早就已經影印好了幾份,當下直接轉交給了書記員。

等了一會,王雲友跟其他兩個合議庭法官看完之後,商議了一下說道:“經合議庭商議,同意被告人的上訴請求變更。”

“現在你可以宣讀了。”

金勝拿著手裡新的上訴書,開始讀了起來。

“尊敬的法官閣下,合議庭的各位法官。”

“在一審的判決中,對於‘故意傷害罪’的認定,存在明顯的誤判。”

“第一,在本案中,兩人原先互不相識,只是因一點口角發生過爭吵行為。”

“甚至在被群眾勸解後,我方當事人也並未放在心上。”

“案發當時,是邱光偉主動攔住去路,且率先持刀對朱大昌進行的揮砍。”

“第二:我方當事人朱大昌並沒有故意去尋找兇器,而是在躲避對方的匕首揮砍的情況之下,無意之中看到了放在地上的廢棄水管,拿起進行自衛。”

“並且揮舞的最初目的,只是為了打掉被害人邱光偉手中的匕首。”

“防止自身進一步受到傷害。”

“可是由於沒把握好角度,這才造成了對方死亡。”

“故此,並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中的主觀要件。”

“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健康的損害,並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即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

“第三,在邱光偉倒地後,我方當事人並沒有逃逸,甚至還主動上前進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