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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等魚上鉤

真實性。”

“這已經是嚴重的程式違規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原告提交的證據,必須經過被告的質證,法官才能對其效力進行認定?。”

“或許是因為我沒有當場拆穿這一點。”

“所以,不排除他們會抱著僥倖心理,再來一次的可能性。”

“不過,由於我後來的發力,相信法官她應該也會怕我繼續盯著錘,提出各種質疑。”

“為了避免自身的風險,肯定會慎重很多。”

“第二個方法,就是讓沈朝陽親自出具一份收條,這樣就能免了很多麻煩。”

“所以,劉隊,這就是我說的,為什麼現在是最好的取證時機。”

“咱們完全可以順著這一點,查清楚案子的同時,也能把沈朝陽給找出來。”

“另外,那個方全安也是一個突破點。”

“不排除杜濤是透過方全安去聯絡的沈朝陽。”

金勝分析的很到位,劉隊聽完後也點了點頭,表示認可。

既然戲臺都給搭好了,不參與一下,豈不是辜負了一番美意。

“你說的很對,那我馬上安排下去。”

“感謝劉隊,感謝咱們警方。”

“..........”

金勝連續的操作,算是給楊燁開啟了一個新天地。

他感覺腦子有點不夠用了。

這一環接著一環的,就連在法庭上說的東西也都有講究。

跟看警匪片似的。

“金律師,接下來咱們去哪?”

楊燁現在眼睛‘布靈布靈’的。

看的金勝想笑。

“等.....”

“咱們該做的工作已經完成了,就等對方出招了。”

“另外,警方調查,也是需要時間的。”

“接下來,你就安心的上班。”

“如果對方再聯絡你,那就全都推給我就行。”

“懂了嗎?”

楊燁點點頭道:“好的,我知道了。”

兩人分開後,金勝回到酒店房間,也跟林夏通了個電話,說了一下情況。

畢竟這個人情,自己可是賣給對方的,總得告訴他程序。

林夏也表示了,他會讓這邊一個同行幫幫忙,提提進度。

只是那個書記員,到現在還是沒有反應。

讓金勝心裡的那一抹小小的期待感,直接落空了。

“叮....”

手機上有新的訊息提醒。

是張琴發過來的。

“金律,朱大昌的案子,會在12月18日,就是下個星期一進行判決。”

“好的,我知道了。”

金勝回了一條資訊後,也在心裡算了一下時間,11號開庭,18號宣判,剛好一個星期,效率很高啊!

一般來說,像這種刑事案件的二審判決,規定是在兩個月之內。

但是現實中,大部分都需要一個月左右才會有結果。

才一個星期就做出決定的,倒是很少見。

當然,不排除主審法官很有魄力。

不過金勝也沒什麼好多想的,等判決書拿到手就知道了。

眼下,還是得先把旌陽這裡的事情給搞完。

最多再等上幾天,要是警方這邊還沒反應,那自己就要出手了。

第一步,法院的信訪辦、紀檢監察部門。

第二步,去檢察署民事行政部門,申請監督。

第三步,乾脆點,直接去上級法院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