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武元年)十二月,詔立盧龍、范陽、雁門、姑臧、東萊、劍南、朔方七鎮,各設節度使,統將兵,不為州府所制,無戰時亦行屯田之法。以趙之揚為盧龍節度使,趙政為范陽節度使,公孫禾為雁門節度使,王平為姑臧節度使,高玉為東萊節度使(注曰:高玉者,高歲弟也,高歲往年薨,史以其德行不佳,不錄於《通紀》),李忠為劍南節度使,何超為朔方節度使。斯人除何超非為州牧,緣雍州牧為聖王也,餘人則各兼為州牧。?
按記載,節度使與刺史高度重合,似乎其設定並無意義,但楊聆在《軍兵志》中進行了解釋:
?洎乎太宗昌武中,遂思強幹弱枝,乃增設盧龍、范陽、雁門、姑臧、東萊、劍南、朔方七鎮,各置節度使,統將兵,不為州府所制,無戰時亦行屯田之法,權使州牧兼攝,以期徐緩圖之,奈何趙氏篡逆,業力中折。?
太宗皇帝所設節度使,雖然最開始由刺史兼任,但其在權力上實現了“軍政分離”,太宗的計劃是,在此基礎上,逐漸使“節度使”與“刺史”非同一人,進而實現軍權與行政權的分離,以打擊地方力量,消除地方割據傾向。只不過事與願違,其努力由於太宗英年早逝,楊零專權,趙氏篡位,被迫中斷了。
除了設定節度使之外,太宗還採取了其他的一些措施,以增強中央或皇室的力量,以加強中央集權,包括:
1.改組禁軍,加強中央禁軍的力量。太宗在奪得皇位後,對中央禁軍進行了改組,分為中軍與內軍,並將人數增加了一倍,設定了兩名“中二千石”的禁軍領將:
?太宗誅討不孝,奉纂辰極,乃廢典軍校尉,分禁軍為中軍、內軍,各增其員與舊禁軍同,分設中領軍、中護軍,皆秩中二千石。始以陳瑞為中領軍,總督中軍,巡警皇城;馬境為中護軍,總督內軍,扞保禁宮。領、護之下又有領軍校尉、護軍校尉,秩二千石;校尉下有中尉各二員,中千石;中尉下有長史、司馬各一人,秩千石。?
2.使諸子孫就國,掌握地方力量。太宗對其得以倖存的諸子孫,都進行了實封,使其掌握地方力量,甚至還將揚州牧一職給了諸子中較有名才的宋公,並使較為武勇的唐公跟隨協助宋公:
?昌武元年,封(秦裒)為吳國公。四年,之國,以吳郡顧途為吳國內史……昌武元年,封(秦它)為閩國公。四年,之國(筆者注:按《光宗本紀》,閩國屬郡為會稽)……昌武元年,(秦玉)以嫡孫封為巴國公,四年,之國。?
?昌武元年,封(秦良)莒公。太宗欲以之為太守,晉王請曰:“兒臣不樂世務,若拜守令,恐上汙父皇聖明,下負百姓安生,惟請單以王之國,談學以終鄙志。”太宗嘆曰:“此兒恐不能成事矣。”遂許晉王白衣之國。?
?昌武元年,封(秦寧)宋公,四年之國,會揚州牧張驍病卒,太宗欲樹宗子於藩州,以宋王有材華,遂拜宋王為持節、都督揚州諸兵事、揚州牧。?
?昌武元年,封(秦京)舒國公,四年之國,會宋王牧揚州,太宗懼門閥士族難宋王,遂又以唐王為廬江太守,特詔以京師禁軍二千人隨之郡,聲言備討山寇,實則守衛江西。?
3.扶持外戚勢力。“太宗還積極扶持後族,大力提拔楊氏的兄長楊零,至於將楊零納入顧命名單之中。太宗將楊零納入顧命名單之中,主要是以外戚勢力為一支力量,試圖與門閥、軍閥實現權力平衡,保證秦王朝的穩定……”?
4.對於不是原本獨立力量的各州(即荊州、兗州、青州、交州之外),州牧去世後,太宗大多未使其官位世襲,而是另命州牧。如益州牧劉提去世後,以李忠繼任;揚州牧張驍去世後,以秦寧繼任等。
5.任命從晉陽跟隨入京的功臣為州牧。如任用公孫禾為幷州牧,何超為雍州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