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熟悉,再到親密,這正好符合車票的分佈規律。
2003年1月14日,16元的車票有四張。上午,林彬去了一次那個地方,一個小時之後,另一張30元的車票出現了。依照車票顯示,他從那個地方出來之後,便趕到了距離那個地方大約半個小時路程的另一處,在那裡幾乎沒有停留,又乘車返回了第一個地方,呆了15分鐘後,乘車返回住處。下午,他再次去了“那個地方”,呆了3個小時後返回。
第二天就發生了車禍,隨後林彬就失蹤了。在此之前的整整半個月內,林彬除了“那個地方”之外,哪也沒去。他的衣物和其他物品,應當是在這段時間運送到“那個地方”,或者是在1月14日運送到距離“那個地方”15公里的另一處。如果林鷗能夠記清衣服是在什麼時候被清理一空的,就能準確判斷這一點了。可惜林鷗對於這一點始終無法確定。
要找到“那個地方”,並不困難。林鷗家住得稍微有點偏,正好在一條公路的盡頭,從這裡出去,通往任何地方,首先必須經過這條公路。來的時候,東方留意到,這條公路有將近**公里的直道,如果從林鷗家出發,在到達這條公路的分叉口之前,計程車剛好跳錶。之後便面臨三個分叉口。“那個地方”距離林鷗家並不遠,計程車跳了兩次表就到了,一種可行的笨辦法是,在分叉口分別朝三個方向乘坐計程車,等跳到車票上的價格時,再下車慢慢搜尋,總能找到要找的地方。但這個方法太費時間,東方不喜歡用這麼笨的方法。
另一個辦法省事得多。
“你有林彬的照片嗎?”東方問,“給我一張。”
雖然說計程車車沒有固定路線,相對比較自由,但實際上,每個計程車司機都會依照自己的情況,尋找一些固定的載客點。尤其是在林鷗家這裡,只有一條公路通往外界,守在這裡的計程車司機大半家就在附近,到下午交班前夕,更是有很多司機只願意載客朝自己居住地附近跑,順便交班。雖然說有規定不肯拒載,但司機真要拒載,一般乘客也懶得多說什麼,換輛計程車就是了。
林彬如此頻繁地去同一個地方,乘坐計程車的頻率非常高,對於司機來說,就算是熟客了,一般司機都會記住這樣的熟客面容,甚至記下他習慣要去的地方,也算是一種服務的跟進。雖然距離林彬失蹤已經過去了兩年,但仍舊有可能會有人記得他。
“這怎麼可能?”聽了東方的主意之後,林鷗連連搖頭,“哥哥失蹤以後沒多久,我就到處打聽他的下落,樓下的車站邊貼了很多尋人啟事,那些計程車司機要是認識哥哥,早就認出來了,怎麼沒人告訴我呢?”
東方笑了起來:“你那是尋人啟事,不光是要認識他,還得知道他失蹤後在什麼地方出現過。那些司機不知道他們在什麼地方出現過,當然就不會打電話通知了你什麼了。”見林鷗似乎有些沮喪,他連忙又安慰道,“不過你這麼做也有個好處。”
“什麼好處?”
“你說得沒錯,到處張貼你哥哥的照片,那些司機在等客的時候閒來無聊,難免會對電線杆上的廣告瞄上兩眼,如果正好是熟悉你哥哥的司機,這就能加深他對你哥哥的印象,我們收穫的可能性也就更大。”
“嗯!”林鷗立刻感到充滿了希望,迫不及待地便要下樓。見她對此深信不疑,東方想提醒她做好最壞的思想準備,想了想又算了。
也許真的能找到認識林彬的司機呢?林鷗找了這麼久,也該給她點希望了吧?
第十五章 出乎意料的順利
事情意想不到地順利!
東方和林鷗下樓,朝聚集著計程車的那塊空地上走過去,往每個視窗遞林彬的照片,問他們見沒見過這個人,還特別宣告是兩年前。兩人都作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不料,剛問到第5個人,那人就認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