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張得要命,滿手是汗。百忙當中我心中憐惜自己:天啊,政府高官愛上了女流氓。
她說;「當然有事找你,有膽子出來,沒膽子拉倒。」
我呻吟一聲。「什麼赴湯蹈火的事?」
「出來鬥車。」
我勇敢的維持自己的原則:「我不贊成開快車。」
「大家開福士,再快也快不到什麼地方去。」
「你的狄社瑪蘇呢?」我好奇。
她沒好氣,「沒收了。」
「恭喜。」
「喂!我不跟你廢話,你到底出不出來?」
「出來,當然出來。我們喝咖啡?」
「誰跟你喝咖啡?」她說「在淺水灣道口見面,今天六時正。」說完便掉了電話。
至少她想見我。
哈哈哈。我頓時混身輕鬆起來。批起檔案都格外有勁。
六點鐘。我想,這個女孩子是要給她一點顏色看的,不然她一輩子看我不起。我要想法子給她留下印象。我不需要出街買皮夾克換上靴子,或是染頭髮學吹口哨,我知道我該怎麼做。
時間從來沒有過得這麼快,一下子下了班。我開著那部九年車緩緩到淺水灣路,她比我早,叉著腰在那裡喝罐頭啤酒。
她不見得真的流氓到這種程度,她是故意做給我看的,我知道,只不過為了證實那一次我對她的侮辱,她現在「報答」我的「知遇之恩」。
我嘆口氣。
我把車停下來說;「如果真的要有型有款,喝完之後把酒罐子捏扁扔到地下,『鐺』的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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