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下飯,但一個星期過去了,他漸漸地感覺到飯基本不夠吃了,每天都只能保持著半飢餓狀態,在這種情況下看著人家大吃大喝,晚上,每個人都會拿出自己在看守所買的東西,比如泡麵,餅乾等做宵夜。
而許志林,沒有人來看他,剛好他前段時間把錢寄回老家,剩下的不多也在給威哥買禮物和在愛都娛樂城的時候花掉了。這種情形下,最怕的不是飢餓,而是每個人都在吃東西你卻無處可避,那種難為情的感受比飢餓和毒打更難受百倍。
分局預審科的人來提審了兩次,提審時大概也就是和在刑偵支隊的時候沒什麼區別,大同小異,當他們問案情的時候,只是問那晚上他出現在愛都,喝了很多酒是不是真的。許志林也如實回答了。生物檢測出了結果,菸頭上的唾液檢測、紙巾上的血液組織和內褲上以及紙巾上的生物檢材都是和許志林的完全一致,他們又問了一下許志林的個人情況。問他在愛都二樓餐館裡用餐時候的小票是不是他買的單,上四樓迪斯科舞廳的時候是不是碰上他的前女友王慧,還問他在華盛工作的時候是不是交了個女朋友叫楊娟。同樣也問到了蕭丹丹小姐的演唱會門票問題,許志林也如實的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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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次沒有人提馮琳,他告訴預審科的人,如果要證明我無罪,找到華盛的公關部經理馮琳,因為我當天晚上,跟她在一起,找到她就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你喝醉了,喝得爛醉如泥,東倒西歪,很多證人都看到你,連續喝了三場酒,在愛都打架鬧事,在被勸阻後又去了四樓,直至命案的發生。我們找過馮小姐,馮小姐矢口否認,她當晚和一幫記者朋友在一起,而且她也都能證明。所以,你的這些話,我們是不會採納的。”
預審科的人見許志林沉默,又義正詞嚴地告訴他,“要坦白從寬,法官會酌情判決。他們感覺許志林已經罪證確鑿只等法官宣判。”
但他不知道該坦白什麼,他只是乞求警官,查清楚他的案情,他當晚確實和馮琳在一起。
許志林想不明白,他究竟是怎麼惹上這場官司的,他回憶在愛都娛樂城的每一個細節,每一個細節他都仔細地回憶過很多次,甚至都在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喝醉了,有什麼非分之想,甚至把那個叫蕭丹丹的女孩子推下了樓。要真是這樣,自己就真是罪有應得了,他在心裡想,為什麼所有證據都指向我。而自己卻毫無印象,一點點印象都沒有了,哪怕是一些記憶碎片,也都沒有。可是我喝醉後的每個細節都記得很清楚,他和馮琳怎樣在保安經理的為難下喝了酒,攙扶著離開,到馮琳的房間裡一夜銷魂。
很多時候就是這樣,當一件事情所有人都認為是你做的時候,即使你真的沒有做,但就連你自己都會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是自己做的,而自己想不起來了,或是記憶斷片了。
如果說以前還有理想支援著他的話,那麼他現在是真的什麼都沒了,想到自己所受的委屈,想到自己所受的侮辱,想到將來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審判。他覺得活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他回不去寧靜古樸的家鄉,也失去了青春漂亮的王慧。他可能再也沒有機會找到沈小姐這樣平易近人的領導和在華盛這樣平臺發展的機會。
也就說,他原本前途無量的理想像肥皂泡一樣破滅了,或者說,老天突然在他前途無量的道路上,突然把燈光掐滅,陷入一片暗淡。
想到這裡,他從廁所的垃圾桶裡撿起春哥晚上吃飯時吃完的沙丁魚的鐵皮罐頭盒,這是一種馬口鐵的金屬,因為春哥的存摺上有錢,所以他能透過看守所的小商店裡買到一些別人吃不上的食品,還有機會從特殊渠道弄到一些別人買不到的監倉違禁品。
他在藉著刷廁所的時候,一直在廁所邊緣的水泥板上磨,沒有人注意他,刷廁所不過是一種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