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答應說:‘好’。接著問我洗過馬沒有,要我洗馬。我說:‘我們中國種田,是用牛不是用馬。’先生說:‘不行’。於是學洗馬。先生洗一半,我洗一半。隨即學駕車,也是先生套一半,我套一半。作這些實習,還覺得有趣。” “還覺得有趣”,一個“還”字是不是有點勉強?也許第一次是有趣的,後來呢?胡適不想學工程,選擇了農學,因為自己畢竟在農村度過童年。但胡適雖然長在農村,卻沒有做過農活,反而是在鄉下讀書。童年的讀書背景往往會成為他長大後的興趣指向,因此,胡適的興趣是不會停留在農學上的。
終於,一堂“果樹學”的實驗課,使胡適下決心離開了這個專業。一張長桌,每個位子都放上四十個蘋果,還有一把小刀,一本蘋果分類手冊。於是學生們都根據每個蘋果根蒂的長短,開花的深淺,顏色形狀的不同,果味和軟脆的差別來分類,而美國的蘋果種類有四百多種。那些美國學生都是農家弟子,蘋果個個都認識,只需和手冊對一下就可以填表交卷。很快美國同學就走光了。可是,同樣是農家弟子的胡適卻五穀不分,他和另一箇中國同學花了兩個半小時,才分了二十個蘋果,而且大部分又分錯了。當晚,胡適閉門思過,認真地檢討了自己,認為並非自己就不能考得好,畢竟自己年輕,記憶力好,平時又肯用功,應付考試並不難。但,胡適知道,只要考過兩、三天,頂多一星期,就會把美國這四百多種的蘋果分類忘得乾乾淨淨;而況即使回國,國內也沒有這麼多品種的蘋果。更重要的是,胡適發現自己學農完全“是違背了我個人的興趣”。胡適此時的興趣則偏向哲學、政治史、文學。於是胡適痛定思痛,決定放棄農科而改習文科。為此,原為免費而讀農科的他,付出了本來不需要支付的兩個學年的學費,是為代價。
胡適棄農從文,和早於他的魯迅相映成趣,當年在日本的魯迅也是放棄醫學而轉就文學的,固然學醫原本是魯迅自己的志向。魯迅學醫是痛恨自己的父親死於庸醫之手,也痛恨“中醫不過是一種有意的或無意的騙子”。他的想法很樸素,“預備卒業回來,救治像我父親似的被誤的病人的疾苦,戰爭時便去當軍醫”。但魯迅的夢卻被一堂課上的幻燈片給擊碎了。這是我們都很熟知的故事,日俄戰爭在中國爆發時,一個充當俄國偵探的中國人被日本人抓住後行刑,而圍觀者同樣也是中國人,臉上並顯出麻木的神情。這一神情對魯迅刺激很大,自此他改變了治病救人的看法,進而認為“我便覺得醫學並非一件緊要事,凡是愚弱的國民,即使體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壯,也只能做毫無意義的示眾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為不幸的。所以我們的第一要著,是在改變他們的精神,而善於改變精神的是,我那時以為當然要推文藝,於是想提倡文藝運動了。” 如果充分理解魯迅此時的憤激,也斷不敢苟同像這種樣子的表述“病死多少是不必以為不幸的”。難道一個人因為愚昧居然連生命都是不重要的了嗎?需知,在人類的所有價值中,不管怎麼洗牌,生命的價值永遠排序第一。本來,治病救人還是一種人道主義,可是魯迅一旦立意高遠,一旦訴諸宏大敘事,卻反而走向了人道的反面。這其實是20世紀我們常見到的一種道德弔詭,豈非咄咄也哉!胡魯兩人雖然在“從文”這一點上殊途同歸,但如考其動機,那個“殊”,在於魯迅的從文顯然出於拯救眾生的“大敘事”,胡適則更多偏於個人興趣的“小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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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小敘事”、“大敘事”(2)
晚年胡適曾在臺灣給中學生做過一次講演,在年輕人的擇業問題上,胡適不改初衷,依然堅持自己早年的“興趣”原則。他說:擇業有兩個標準,一個是“社會的標準”,一個是“個人的標準”。前者是社會的需要,後者是個人的興趣。那麼年輕人究竟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