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一鑫真能裝傻。
金瀟直接打了個語音, 原本想懟他兩句。
他那邊安安靜靜, 要麼在車裡, 要麼在家裡。
她猶豫了,「你現在, 晚上還去夜市擺攤嗎?」
不會因為她, 今晚沒去吧。
重逢後, 他挺頹廢。
金瀟一度以為他苟且度日呢。直到最近,對他的印象一樁樁拾起。他好像變化不大,還是那個程一鑫,總是實力賣慘,背地內卷,勤勞致富。
程一鑫苦笑,「你不能給我留點面子嗎?」
金瀟輕踢江邊鐵欄杆,「當我沒問。」
「有,」程一鑫嘆氣,實話實說,「不過我們現在三個人輪著去。」
「嗯。」
金瀟應了一聲,兩人沉默片刻。
程一鑫知道她想問什麼,「今天剛好不是我出攤。」
「有空嗎?」
程一鑫愣了幾秒,「有。」
金瀟說,「我沒說過再也不見。」
程一鑫最會了。
若無其事。
他始終是不會感到難受的那一位,她還沒怎麼著呢,他就已經想好了再也不見。
半個步子剛邁出去,心理建設就鋪滿了後路。
既沒所謂不見,也沒所謂再見。
因為他心裡面,其實接受一切結果,大不了被子一蓋,腦袋一蒙,痛哭一場,再做一個人間小苦瓜的夢境。
如果金瀟是幾年前的直球勁兒,可能早就炸了。
好在當年分手耗盡感情。
她對他,猜來猜去,猶如千帆過盡,早就麻了。
「如果我想道別,」金瀟嗤笑,「絕不拖泥帶水,你不會有機會發來訊息。」
試探她,揣摩她。
很有成就感嗎。
程一鑫悶聲認慫,「對不起。」
他知道她說的是事實。
金瀟命令道,「來定位這,我等你。」
即便江邊靚女很多,似過江之鯽。
程一鑫還是一眼認出來。
她穿著一套白色的運動套裝,運動背心勾勒出良好的身材,背溝裡可以養魚,一層薄汗反著光澤,一把小蠻腰簡直像人間兇器,盈盈一握,又充滿力量。
等他等得無聊,金瀟不想玩手機。
對著欄杆扶手上的名人手印按下去,她換了個霧霾藍色指甲,冷冷地顯白。
程一鑫瞥了眼。
明白她為何選在此處等人。
手印旁邊寫著——金大山(1940-2012),千銀電子(原千銀手機)創始人。
金瀟轉頭瞥他,在夜色和江色之間,她目光柔和,「伸手。」
程一鑫:「???」
他左右手各拎著一個袋子,裡面全是準備給她的遊戲手機。
只好兩手攤平,掛著塑膠袋。
金瀟勾過其中一個袋子。
她伸手,用柔軟的虎口卡著他的手腕,肌膚相觸,他們都一怔。
她清了清嗓子,「幫個忙。」
說完,她徑直按下他的手腕,直至他的手掌和木質凹刻的手印重合。
嚴絲合縫,分毫不差。
金瀟眼中飛速地閃過一絲水光,又隱沒了。
「不好意思,」金瀟解釋道,「以前談戀愛的時候,就很想這麼做了。」
可惜他們沒熬到那一天。
知道她家境不久,他們就分手了。
金瀟感慨道,「沒想過了幾年,還能看見。」
如果說以前有什麼遺憾,沒能早點坦白告知家境是其中一樁,所以沒看見程一鑫的手和爺爺手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