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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頁

框。

她補了一句遲到幾年的「對不起。」

程一鑫聳肩,「算了,也怪我沒問。」

「知道你家境好,還想著努力努力沒準有希望,」程一鑫苦笑,「以前我說那些氣話,你不要在意才是。」

金瀟雙手環肩,眸子清冷,「你以前想過嗎?」

「想過啊,不然三層樓手機城為誰開?」程一鑫抽手,重新拎回塑膠袋,低頭看他髒兮兮的板鞋,「說出來不怕你笑話,分手以後,恨你努力的方向都不給我。還鼓勵我創業開手機店,就像驢子前面吊個胡蘿蔔,讓我傻樂。」

「那可真是對不起。」

金瀟笑了笑,結束了短暫的軟弱。

這算什麼呢,時隔五年,和前男友有意無意地又糾纏起來。

還互相再聽一遍。

原來當年我也愛你的故事。

如果應景,此處當有一首《可惜我是水瓶座》,「原來你這樣珍惜我,從前在熱戀中都沒聽講過。」

自欺欺人,予以慰藉。

程一鑫嘖嘖,「沒事,哥要沒點自我安慰的本事,還真活不到現在。」

金瀟:「……」

「勞煩您,爪子放上去。」

「得嘞。」

「我爺爺有一雙巧手,」金瀟回憶道,「小時候陪我總有做不完的手工。就你車後面氛圍燈,我童年玩具就這種七彩發光二極體,幼兒園做土豆電池,小學教我組裝電路,我拎著燈箱滿屋裡跑。」

「我叔叔們想進企業,他拍板同意的。」

「他說,串聯電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金瀟不想說了。

她任眼眶裡淚意散去。

程一鑫嘴角抽了抽,「你別告訴我,你以前喜歡我,只是因為這雙手。」

他的玩笑總開在最適宜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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