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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清朝名臣蔡毓榮:從功勳卓著到晚節不保

蔡毓榮因一系列爭議性的行為最終導致了他被削官職,這一事件標誌著他輝煌仕途的一個重要轉折點。

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調任雲貴總督後,蔡毓榮在雲南的治理工作得到了朝廷的認可。然而,隨著他在貴州進徵雲南的過程中,與同僚之間的矛盾逐漸顯現。蔡毓榮上疏彈劾提督趙賴,稱其駐守貴州時拒絕調遣進徵的官兵。對此,議政王大臣認為趙賴已經說明了貴州防守的重要性,難以派遣部隊,因此擱置了蔡毓榮的彈劾請求。

緊接著,蔡毓榮又彈劾總督董衛國不聽從排程,延誤了軍機。康熙帝對此表示,等到戰事結束後再做審議。然而,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經過調查,發現董衛國並沒有違反軍令,反而因為在復鎮遠的過程中立下了功勞。康熙帝因此指責蔡毓榮嫉妒他人功勞並惡意誣告,下令將此事交由有關部門審理。最終,蔡毓榮因這一事件被削去了五級官職,這無疑是對他的一個沉重打擊。

到了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閏四月,蔡毓榮被授予總督倉場侍郎的職務。然而,這一短暫的復出並沒有持續多久。同年十月,他改任兵部侍郎。就在此時,領侍衛內大臣佟國維等人上疏揭露了蔡毓榮涉嫌賄賂的行為。他們指出,侍衛納爾泰曾在出使雲南時接受了蔡毓榮兒子蔡琳贈送的九百兩白銀。此外,內務府還收到了一名名叫文定國的革職知州的揭發信,信中聲稱蔡毓榮在進入雲南後將吳三桂的孫女納為妾,並且縱容了叛逆分子。

這些指控極為嚴重,涉及到了貪汙受賄和包庇叛逆,直接關係到蔡毓榮的忠誠和操守。案件很快被提交到刑部審理。經過審訊,蔡毓榮的罪行被確認屬實,根據當時的法律,他面臨的是死刑判決。然而,康熙帝考慮到蔡毓榮在平定三藩之亂中的貢獻,最終決定赦免他的死刑,改為籍沒家產,並將他和他的兒子蔡琳一同發配到黑龍江戍邊。

結語

蔡毓榮的一生充滿了起伏,從早期的官場新星到後來的平叛英雄,再到最後的被貶官員,他的人生軌跡反映了當時社會的政治環境和個人命運的無常。儘管其晚年遭遇不幸,但蔡毓榮在治理雲南期間所做出的努力及其提出的政策,仍然在歷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記,對於研究清朝初期的歷史以及地方治理模式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古代歷史著名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