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支。雍正帝最終採納了阿克敦的意見,這表明了阿克敦在解決實際問題時所展現出的洞察力和領導能力。
然而,阿克敦的職業生涯並非一帆風順。他在處理地方事務時的一些決策引發了爭議。例如,他被指控未能有效追查盜竊案件,並涉嫌貪汙海關稅款以及向暹羅船隻索要賄賂。這些指控最終導致了他在雍正六年(1728)被罷免官職,並面臨審查。
三、出使準噶爾
雍正七年(1729),阿克敦的命運出現了轉機。此前因為一些爭議而被罷免官職的他,此時被雍正帝特赦,派遣他前往江南河工效力,以期透過實際行動來彌補之前的過失。山東巡撫費金吾請求派遣官員監督徐州、沛縣及濟寧、嘉祥等地的水道疏浚工程,雍正帝便決定讓阿克敦承擔這項重任。這既是對他能力的信任,也是給他一個重新證明自己的機會。
到了雍正九年(1731),阿克敦的職業生涯再次迎來轉折。這一年,為了應對準噶爾部落的威脅,雍正帝任命撫遠大將軍馬爾賽率領軍隊進行討伐,並授予阿克敦內閣額外學士的頭銜,協助處理軍務。阿克敦被委以重任,這表明他在軍事戰略和外交事務方面的能力得到了認可。
雍正十一年(1733),阿克敦被派往克拜達裡克,負責監督軍糧供應。這一時期,清廷正在積極準備與準噶爾部落的軍事衝突,確保前線物資充足是保障戰爭順利進行的關鍵。阿克敦在這項工作中表現出色,為前線部隊提供了堅實的後勤支援。
到了雍正十二年(1734),阿克敦被召回京城,並與侍郎傅鼐、副都統羅密一同被派遣出使準噶爾,目的是與噶爾丹策零進行談判,爭取實現和平共處。這次出使任務極為艱鉅,因為噶爾丹策零希望將阿爾泰山納入其遊牧範圍,而清廷則堅持維持原有的邊界劃分。經過三天的激烈討論,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噶爾丹策零遂派遣使者隨阿克敦等人返回京城,繼續就邊界問題進行商談。
雍正帝聽取了阿克敦等人的彙報,並將相關情況與地圖秘密寄給北路副將軍策稜,要求他進一步考慮解決方案。策稜建議保持阿爾泰山以北的邊界不變,這使得議和暫時陷入僵局。儘管如此,雍正帝還是對阿克敦的工作給予了肯定,並繼續任命他擔任要職,包括鑲藍旗滿洲副都統、工部右侍郎等。
乾隆即位後,阿克敦被任命守護泰陵,這是一個重要的榮譽職位,表明乾隆帝對其忠誠和能力的認可。乾隆二年(1737)閏九月,阿克敦負責管理泰陵的工部事務,繼續為皇家陵寢的建設和維護貢獻自己的力量。
乾隆三年(1738),阿克敦再次被派遣出使準噶爾,這一次他帶領侍衛旺扎爾和臺吉額默根,旨在傳達朝廷關於邊界問題的最新決定。噶爾丹策零的使者哈柳隨行,表達了準噶爾部落希望在阿爾泰山以北遊牧的願望,並請求將布延圖、托爾和兩處卡倫移入內地。乾隆帝明確表示可以接受準噶爾部落在阿爾泰山以北遊牧,但對於遷移卡倫的要求則予以拒絕,並命令哈柳帶回這一決定。
四、屢獲升遷
乾隆四年(1739)開始,阿克敦的職業生涯進入了另一個快速上升的階段。這一年七月,他被任命為工部左侍郎,負責協助管理全國的水利工程、建築專案等事務。僅一個月後,他又被委任為翻譯會試的副考官,這一職務要求他負責監督科舉考試中的翻譯部分,確保考試的公平與公正。到了十二月,阿克敦又被任命為《大清一統志》的副總裁,負責編纂這部涵蓋全國各地地理資訊的重要文獻。
乾隆五年(1740),阿克敦的官職繼續變動。三月,他被調任為刑部右侍郎,隨後又轉任刑部左侍郎,這意味著他在司法系統中的影響力進一步增強。四月份,他還被委派負責教導庶吉士,即新科進士中的佼佼者,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