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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那麼看一看我們的作任何判斷時是不是像未被法院宣判前直接或間接地“殺死”嫌疑犯、或者沒有“殺死”這個程度那麼大,有“明顯”的質和量的區別?可能僅僅損害了嫌疑犯的某些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會不會同樣地將自己思想發展的可能性一併殺了呢?

這個例子只是為了演示一下肯定的意義。法院的誤判不談、例如中世紀西方對科學家們的審判不談、*等等也不談,這些都不在本文中談論。作為21世紀的中國人,少談現代,少談中國,談談西方、談談中世紀應該是符合現道、和現道無直接衝突吧?我不知道。

尋求原則

尋求原則即在中立和肯定的基礎上尋求存在的價值、前提、根據、相對性、原理……

像其他原則一樣,這條原則也是變化的,需要不斷被髮展的原則,在思想和實踐中衝突。

在我的其他文章中有更多描述。

看看下句的相對性在那裡?

“有些人在觀察自己時,並無法誠實地面對自己,也不願根據事實來剖析自己。對於自己所犯的錯誤,更想盡辦法予以掩飾。像這樣的人怎麼能客觀地分析事情,進而發掘出事實所在呢?”

本段摘於危機管理的界定(哈佛商學院MBA管理全集)管理者卷【美】威廉·沙門(Willian A。 Sarcman)第三章企業病的治療,第164頁

我對此的認識的摘選:(其他的可能在以後發出的文中出現。)

我肯定自己所犯的錯誤,這是如何發現、尋求的問題。如何對待自己所犯的錯誤則是另一個問題。但是我的肯定不等於“剖析”。因為“剖析”這個詞在某種意義上包含了“如何對待自己所犯的錯誤”的某種含義。在尋求中如何包含了“如何對待自己所犯的錯誤”假設,這就違背了中立原則。

而“掩飾”則是發現自己犯了錯誤,去尋求或者沒有去尋求、知道也可能不知道自己錯誤存在的價值、前提、根據、相對性、原理而採取的行為。

而其採取的“掩飾”這種行為是不是損害其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呢?

沒有發現這些概念的聯絡而將其以無法描述的方式聯絡在一起產生的認識對我來說很難被認為是具有理性的。由此我發現先驗的錯誤的聯絡可能是一種混亂。 。。

試看道德經

試看道德經Sunline

《老子》第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萬物皆道,認可即形成發展自己認為的道,否定也是否定自己認為的道。道本身是不會被肯定或者被否定的。形成自己的道的關鍵不在於外,而在於內。外界變化無窮,內部則決定如何反映和生成自己的變化和結構。

《老子》第七章

“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

這句的我發現無數的解釋,但是真實含義我還不明白。舉個我悟到的特例:“天地不自死,故不因自死而死。”

《老子》第二章

“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恆也。”

常人皆事事爭先,事事爭有,卻不知有有何用?

“有”有“有”存在的存在的價值、前提、根據、相對性、原理等。

“無”也“有”無存在的存在的價值、前提、根據、相對性、原理等。

“先”有“先”存在的存在的價值、前提、根據、相對性、原理等。

“後”也有“後”存在的存在的價值、前提、根據、相對性、原理等。

之所以:

《老子》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