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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第 103 章

學社,正準備在今年代表正陽小學參加全市的小學生奧數比賽呢。

同樣是半路離隊,然後邊走邊向著大部隊揮手。

然後又走了一小段路,是周廩,他去了跆拳道社。

走著走著,慢慢的,還在走著的孩子們加起來也算不上是大部隊了。

陸續還有孩子在離隊。

一直走到距離校門口最近的那棟教學樓裡的音樂社,傅洵走進音樂社對面的社。

兩個孩子坐在同樣靠近門口的位置,一個手裡拿著葫蘆絲,一個手中拿著昨天沒有看完的書本。雖然興趣不同,但依舊是一抬眼就能看到對方的距離。

這段路,自從新生入學後加入社團以來,是大家已經走過許多回的路。

一些記憶力比較好的孩子,甚至閉著眼睛都能回憶起大家離隊的順序。

其實還有一些更早離隊的人。

比如說龐嘉齊,比如說齊佳。

龐嘉齊在二年級區,齊佳在三年級區。

他們每次社團活動時,連跑到一年級教室門口和大家一起去社團裡的時間都沒有,只能等到社團活動結束後,再和大家一起到音樂社這邊找楸楸。

這在大家看來都是已經熟稔到甚至行程一個流程的事情,但對一直沒有參加社團的馬書南來說,還是第一次感受。

大家從是一個整體,到後來短時間的慢慢分散,然後又是一個整體。

這讓他覺得自己想到了什麼,但是又想不太明白。

這時,給小南吹了一遍自己練習的兩隻老虎的小傢伙抬頭問:“小南,你喜歡學樂器嗎?”

馬書南原本想點頭,因為楸楸也在學。

但是他又不想撒謊騙小夥伴,只能試著用在他看來兩全其美的方式回答道:“我可以來學。”

誰知坐在他對面的孩子搖搖頭,“但是小南你不喜歡呀。大家都要選擇自己喜歡的事情。”

語氣中是一派的理所當然。

大家都要選擇自己喜歡的事情。

這句話像是一個小閃電,在男孩的腦中輕輕電了一下。

都要選擇…自己喜歡的事情嗎?

坐在那裡的唐楸聞言再次點了點頭,順帶舉出例項,試圖證明興趣才是最好的老師:“佳佳很喜歡彈鋼琴,她就彈的特別好。小輝喜歡機器人,他到機器人社團,就很開心。”

小傢伙舉了兩個例子。

課外興趣不就是這個樣子嗎?

在喜歡的前提下,要麼變得很厲害,要麼變得很開心。

如果都沒有的話,就會變得很辛苦。

腦海中有些酥酥麻麻的感覺,馬書南終於抓住了那一點點的思緒線頭,主動提問:“所以,其實只要相互喜歡、在意,沒有很多共同的愛好,也沒關係對不對?”

大家依舊可以是很要好的好朋友。

“嗯!”

迎著對面小朋友的目光,男孩也輕鬆的笑了。

並且開始在心裡想,那反過來的話,是不是可以證明,只有不夠喜歡,不夠在意,才可以在明明其中一方已經在努力靠近的情況下,依舊不能變成很要好的關係。

為什麼會這樣呢?

如果這樣的結論出楸楸身上,他不會很在意的。

因為他本身和楸楸就沒有任何聯絡,只是因為他們碰巧在了一個學校,一個班級,碰巧他很想靠近那個漂亮的小朋友,所以才會那麼努力。

努力是他的事情,因為是他想要和楸楸成為朋友。

如果最後沒有得到回應,雖然會失落,但是他也不會怪楸楸。

因為楸楸有拒絕和別人當朋友的權利。

但是這個結論出現在父親身上,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