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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認真就會“過”,就不符合天理。

除了那些有事沒事就喜歡尋愁覓恨的矯情之人外,絕大多數人的悲傷都有顯而易見的理由:有人生計無著會憂愁,有人被戀人甩了會哀傷,有人損失了一大筆錢會難過,有人則因為失去親人而傷心。但這些哀愁必須要有個度,生計無著而憂愁可以,可你不能一直憂愁下去,要去奮鬥;失戀了哀傷也可以,可你不能每天都萎靡不振,這是作踐自己;失去親人當然要傷心,可死者已矣,你的心不要隨死者而去。

王陽明說,七情只是浮雲不是太陽,誰如果在浮雲上較真,不但傻而且還傷天害理。

人在情感上的措置最傻的還不是過度憂愁哀傷,而是憤怒。

有人可以不哀傷過度,但從來沒有人不會憤怒。它在人類的七種情感中排在第二位,說明了它地位的舉足輕重(嬰兒三個月時就懂得憤怒),我們會因為別人的挑釁而憤怒,會因為對某些事物不滿而憤怒,會因為願望不能達成而憤怒,會因為行動受挫而憤怒。總而言之,這個世界上一切事物都能引起我們的憤怒。

有一種論調說,憤怒,就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這種懲罰是相當殘酷的。生物學家曾透過實驗得出這樣的結論:一個人生氣十分鐘所耗費的精力不亞於進行了一次3000米長跑,而且人在憤怒時的生理反應非常劇烈,同時會分泌出許多有毒性的物質,這些毒素甚至可以毒死一隻小白鼠。也就是說,憤怒和慢性自殺只是名稱不同而已。

王陽明認為,憤怒在我們心中不可能沒有,但卻是我們最不應該有的。因為“一個人在忿怒時,就會感情用事,有時會怒得過分,就失去了心的本體。因此,有所忿怒,心必然不會中正”。

既然憤怒是我們心中固有的,當我們憤怒時該如何不失去心的本體呢?

王陽明的理論是:“只要順其自然,不過分在意。”他舉了這樣一個例子,“出門看見有人打架,對於錯誤的一方,我心中當然很憤怒。不過雖然憤怒,因為這事和我無關,所以我不會怒火攻心。如果你對別人有怒氣時,你可以這樣想,這件事和我無關,雖然我生氣,但不會因怒火喪失理智。”

這種方法乍一看上去大有阿Q的神韻,其實不是這樣。王陽明提倡的這種消除憤怒的方法不是逃避,而是規避,把當事人巧妙地變成旁觀者。不過很多人無法知行合一:雖然明白這一點,卻無法做到。畢竟我們和別人起衝突時,為了面子、利益難免要憤怒,很多人不可能放棄面子和利益而抽身退開變成旁觀者。

可如果你認真思考後就會看清王陽明對待憤怒的理論源泉:我們憤怒的原因往往是因為別人挑戰了我們外在的一些東西,諸如身份、地位、名利、面子。這些外在的東西在王陽明心學中是不值一提的,王陽明真正關注的是內心的良知,每個人只有在面對良知時才是當事人,面對其他一切外物時,就是個旁觀者。

憤怒來襲時,我們可以是旁觀者,那麼,恐懼呢?

人人都會恐懼,人類最基本的恐懼就是怕鬼。

還是那位曾因兒子病危陷入憂愁中的陸澄問王陽明:“有人晚上怕鬼,如何是好?”

王陽明回答:“這種人,平時不肯行善積德,內心有所欠缺,所以害怕。若平時依良知做事不違神靈,坦蕩光明,又有什麼可怕的?”

旁邊一個叫馬子莘的弟子搖頭道:“您說的那些是正直的鬼,誰做了壞事,它們自然會去找當事人。可世界上有種可惡的鬼,不分青紅皂白,找到誰算誰,這種鬼,肯定要怕的。”

王陽明堅定地說:“我從未聽邪惡的鬼能被致良知的人撞上。如果真有人怕這種鬼,那就是心邪,還是沒有完全致良知。”

兩個弟子都無話可說,因為王陽明這種回答,實在讓人無可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