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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部分

比如噹噹地的社會平均時薪是一小時10塊錢時,有些無業遊民或者低收入者,他們的時間價值比較低賤,不值10塊錢一小時,那他們就會選擇去幫人排隊,然後假設一張火車票要排五個小時隊才能買到,他們就加價50塊轉手。

這時候,個人時間不值錢的人依然會親自排隊買票。而工作時薪較高、一小時值30塊、50塊的相對高收入人群,就會選擇不親自排隊、而用每小時10塊錢排隊費的代價從黃牛手上買票。

按照對方辯手的理論,這種賺辛苦錢的黃牛就該不犯法了,因為他們完全是在尊重市場、出賣自己的辛苦勞力啊但國家依然認為這種黃牛是犯法的,也認為‘仗著自己用同樣多的時間去賺更多的錢然後買人排隊’的人也是不道德的,請問對方辯友又如何解釋?

如果解釋不了這個問題,豈不是恰恰證明了我方觀點:對於行政制約導致的稀缺資源,靠‘價高者得’也是一種對社會不公平的加劇!”

羊薇薇這番話足足花掉了反方半分多鐘的自由辯論時長,把此前省下來的優勢時長一股腦兒重新花完了,估計最後反方會提前用盡該階段的時間。

但是反方的隊員們聽了,都鬆了一口氣,覺得羊薇薇這番略微冗長的發言也是值得的。

田海茉腦中一陣徹底無解。

這個問題的角度實在太刁鑽。

而且關鍵是她一輩子都沒想過“哪怕是簡單出賣自己勞力賺辛苦錢的黃牛,為什麼也是犯法的”這個問題。

其實,90%的國人,潛意識裡都覺得如果只是賺個辛苦錢,幫人代排隊,那麼黃牛也不該是非法的。

但偏偏羊薇薇卻能妙到毫巔地把這個問題引申過來,作為攻擊限牌行為“加劇社會不公平”的攻擊點。

問題,又引回到了“政治正確”、“意識形態”的高度層面,一個不慎,就有可能落下“暴政的支持者”的陷阱,著實是兇險異常。

其實,從剛才羊薇薇開始發言時,虞美琴的腦海裡也就已經開始高速運轉,想著對策了。

她大致知道“苦力型黃牛”之所以犯法的原因,但她不知道怎麼把這些知識利用、組織起來,反駁羊薇薇的觀點:

“這種黃牛之所以也犯法,從法理上來說,應該是因為國家認為這種‘用時間買時間’的交易是不被允許的。

也就是說國家對於具有行政限制/補貼的福利/保障性資源,採取了‘必須本人花資源排隊’才能獲取的門檻。

比如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不是加錢就能買的,那些是保障性的東西。必須是本戶‘在本市有戶口、且家庭住房環境困難程度達到xx級、持續多少年’才能申購。而假借別的‘確實很困難但連經適房都買不起’的人的‘苦’,去騙購經適房,顯然是非法的。

具體到春運火車票的問題。政府希望人民是投入時間來篩選稀缺。即假設買票平均要拍5個小時隊伍,一張票假設是100塊錢,當地社會平均時薪是10塊,那麼最終的隱性綜合成本其實是150塊錢。

但如果一個人時薪是50塊錢,他實名制親自排5個小時隊伍買來票,最終的隱性綜合成本就是350塊錢了,他買票的實際成本比窮人高得多。

政府之所以打擊黃牛,為的就是‘不讓時間更值錢的人有機會買時間不值錢的人的時間’,逼高時間值錢人的額外購票成本,倒逼這些人不要去搶火車這種保障**通工具,逼得有錢人去坐大巴或者飛機。

可惜,法理依據我是知道,這番話怎麼解釋呢?要是直接這麼說,對我方的觀點就太不利了。私家車限牌拍賣就會被扣上‘加劇社會不公平’的帽子啊……”

虞美琴思前想後,總覺得自己的知識存量和邏輯是夠用了,也比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