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矣。十年前曾讀其《湘綺樓箋啟》”,這是胡適1917年3月17日的日記,題目是《論“去無道而就有道”》。王壬秋即王輳г耍��先耍�1833年生,1916年卒,是中國近代史上享有盛名的經學大師,一生著述甚多,他的書信曾輯為《湘綺樓箋啟》。還是在國內時胡適就接觸過它,給他印象很深的是這樣一句話:
“彼入京師而不能滅我,更何有瓜分之可言?即令瓜分,去無道而就有道,有何不可?……” (下同)這是王輳г爍�涓咀擁男牛��首⒚髡獠皇竊�埃��羌且渲械摹按籩肌薄U庋�徊鬩饉跡��駛匾淶潰骸捌涫倍林�醴擼�暈�死喜恢����俗魑蕹苡鍶鞝恕!輩⒉恢�勞蹶'運書信的上下文,胡適也沒有交代。但根據句意,似在說八國聯軍之事。如是,把列強的瓜分,視為“去無道而就有道”,放在當時,直可謂驚世駭俗。年輕的胡適以樸素的愛國感情,視其為“無恥”當不奇怪。
然,赴美數載,“吾之思想亦已變更”。此刻的胡適,對那種帶有民族主義色彩的國家主義基本上持批判態度。他認為這種國家主義的唯一根據就是“一民族之自治,終可勝於他民族之治之”。而晚清的排滿所以成功,也正在於兩百多年的歷史證明滿人不能統治漢族。至於去掉滿人統治,代之以袁世凱,“未為彼善於此”,所以,袁世凱排滿後,二次革命三次革命,也就不斷起來。
說到這裡,胡適一下子把話拉到身邊。剛才是在滿清和袁世凱中選擇,這已成為歷史。現在呢,“若以袁世凱與威爾遜令人擇之”,胡適剛提出問題,就立即回答“則人必擇威爾遜。”這裡,與其是胡適代國人選擇,毋寧是他藉此表達自己的意見。在他看來“其以威爾遜為異族而擇袁世凱者,必中民族主義之毒之愚人也。此即‘去無道而就有道’之意”。說完這段話,胡適表示“吾嘗冤枉王壬秋。今此老已死,故記此則以自贖”。
可以看到的是,胡適走出了原來的胡適,他完成了一個“愛國者”到“世界公民”的轉變。
胡適的愛國向來是理性的,從以前的“愛國癲”中我們已經領略。他一貫反對那種非理性的愛國情緒。還是在半年前,關注中國和日本“二十一條”的紛爭,“東方訊息不佳。昨夜偶一籌思,幾不能睡。夢中亦彷彿在看報找東方訊息也”。此一細節足徵愛國之情,然而,夢中醒來,他依然清醒地表示:“我自命為‘世界公民’,不持狹義的國家主義,尤不屑為感情的‘愛國者’……。” 此處“狹義的國家主義”即狹義的民族主義。胡適反對民族主義,故他和袁世凱同族,後者卻不是他的選擇物件。胡適是世界公民,故威爾遜與他異族,他卻選擇了威爾遜。當年,王輳г說乃搗ㄊ購�適遊�蕹埽�墒牽��實難≡瘢�詞乖誚裉歟�峙亂埠苣巡槐荒承┤絲闖墒鍬艄��
“去無道而就有道”是一句古話,胡適把它坐實在棄袁擇威上。不是說威爾遜比袁世凱好,在這裡,他們不是他們個人,而是一種符號,各自不同的符號。在符號的意義上,袁世凱代表的是皇權專制,威爾遜呢,胡適特意引他連任總統時所作的講演:“政府之權力生於被治者之承認”,顯然,這是民主制。因此,無道和有道,乃以制度而論。威爾遜的話,胡適宣之為“共和政治”,並認為這種政治“亦可為民族主義之前提”。
由此可見,胡適對於總統的選擇,不是基於“民族”而是基於“制度”,或曰,在“民主”與“民族”的排序中,民主優先,民主比民族更重要。這裡,胡適已經涉及兩種愛國主義,一為“民族的愛國主義”,另一為“民主的愛國主義”。出於“世界公民”的價值觀,胡適已然突破原始氏族以來以血定取捨的種族閾限,把“民族的愛國”昇華到“民主的愛國”。
概而言,民族的愛國,是血的愛國;民主的愛國,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