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深思之士,然何其少也。
三十六 杜威 哥大 博士Ⅰ(1)
1917年上半年,是胡適留美七年的尾聲,已經進入博士論文的最後階段,他的論文題目是《中國古代哲學方法之進化史》,指導老師杜威。
還是在1915年9月間,胡適就離開了生活五年的康乃爾,轉至哥大師從杜威。轉學的原因很多,根據他寫給母親的信,大約有這樣幾條 :綺色佳是小城,居民只有六千人,而紐約是大都市,自己很想感受和觀察大都市的生活狀態。其次,如果作博士論文,綺色佳地小書少,不夠用,而紐約則不存在這問題。複次,自己好交際,小城綺色佳,熟人太多,費時不少,因此頗想在紐約、芝加哥之類的大都市中“萬人如海一身藏”。另外,在胡適看來,一個學校得兩個學位不如在兩個學校各得一個。當然,更重要的,是杜威在那兒,在紐約、在哥大。
插:其實還有一個隱秘的原因,胡適信中沒有提到,直到1927年1月14日,胡適才在給韋蓮司的信中以英文的方式披露,那就是“我的哲學教授們對我所做最好的一件事是他們在1915年沒讓我透過哲學系聖哲獎學金的'申請'。這個事情把我從睡夢中驚醒。為了自己能專心於學業,我決定把自己隱沒在一個像紐約這樣的大都市裡。在1915年到1917年兩年之間,我非常用功。這些刺激全是來自康乃爾的教授。” 康大教授為什麼沒給胡適獎學金?胡適坦誠:“我在康乃爾人緣太好,活動太多,這對我的功課是不好的。Thilby教授從不掩飾,他對我外務太多感到不快。別的教授,尤其是Creighton教授也覺得不高興。”(同上)有意思的是,胡適其實一生都沒改掉自己在康乃爾的“毛病”,社交太多,外務太多,講演太多,它們幾乎剝奪了胡適的學問時間和思想時間,這也就是胡適為什麼在大部分學術問題和思想問題上都無法更深入的原因,甚至連自己既定的題目一生也沒做完,如《中國古代哲學史》《白話文學史》等。不過,如果胡適是像康大教授所希望的那樣沉湎學業,那麼,胡適還會是我們今天意義上的胡適嗎?這是一個兩難,而選擇就是代價。
胡適為什麼欣賞杜威?在某種意義上,是康大教授批杜威給批出來的。康乃爾大學哲學系由新黑格爾派主持,他們信奉的是老黑格爾那一套,重理念、重思辨、重形而上。這一點,胡適並不習慣。尤其在課上,老師們在闡述自己的哲學時,總要把杜威的“實驗主義”拉出來批一通,這反而引起了胡適的注意。胡適自述:“在聆聽這些批杜的討論和為參加康大批杜的討論而潛心閱讀些杜派之書以後,我對杜威和杜派哲學漸漸地發生了興趣,因而,我儘可能多讀實驗主義的書籍。在1915年的暑假,我對實驗主義做了一番有系統的閱讀和研究之後,我決定轉學去哥大向杜威學習哲學。”
胡適學從杜威有其自身哲學氣質的因素,從胡適一生看,他也不重理念、思辨和形而上(這是歐陸哲學的特點),而是重經驗、重實際(這和英美哲學又天然吻合)。哈耶克談論的“理性建構主義”胡適身上是一點也沒有的。相反,他認為理論或思想都來自於對實際問題的解決。在他還沒有拜學杜威之前,他曾經在某青年會做過一次講演,語涉實驗主義,所言所論,就很中的:
天下無有通常之真理,但有特別之真理耳。凡思想無他,皆所以
解決某某問題而已。人行遇溪水則思堆石作梁,橫木作橋;遇火
則思出險之法;失道則思問道,不外於此。思想所以處境,隨境
地而易,不能預懸一通常泛論,而求在在適用也。
這不啻是杜威實用主義的通俗版。把一種哲學思想表述得如此常識,亦可見胡適自身的哲學特點。在胡適那裡,一開始就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