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住在布里奇屯的時候。我的泰特還很年輕。那時我剛開始學習如何寫作。”他停頓了一下,又說了一句——在羅蘭看來,這也許是最重要的時間標記,對每個人來說都不一樣,對作家來說則是——“當我還在酗酒的時候。”
“現在你睡得很沉嗎?”
“很沉。”
“你還疼嗎?”
“疼,是的。謝謝你的好意。”
貉獺又哀嚎了起來。羅蘭轉頭一看,不敢去想那意味著什麼。那女人已經走向了傑克,並在他身邊跪下來。當羅蘭看到傑克舉起一條胳膊挽住她的脖頸將她拉近,似乎想要對她說什麼時,不由得深感釋懷。如果他還有力氣這麼做——
別想了!你看到了他襯衫下的凹痕。你再也不能在無謂的希望上浪費時間。
這是個多麼殘酷的兩難處境:因為他深愛傑克,所以他卻不得不把垂死的傑克和奧伊留給一個認識還不到一個小時的女人看管。
沒關係。他現在要處理金的事情。假如當他再次轉身時,傑克會不會已經去往虛無之境……聽卡所言,隨之而行。
羅蘭傳達了他的意願,並聚集精神。他將所有注意力匯聚於一個燃燒點,再次轉向作家,“你是乾神嗎?”他唐突地問出口,並不知道這個問題是怎樣脫口而出的——但那就是該問的。
“不。”金立刻回答。從前額淌下的血流進了嘴裡,他一口吐出去,卻連眼睛都沒眨動一下。“以前我想我是,但那只是酗酒的結果。還有驕傲,我猜想。沒有哪個作家會是神——也不會是畫家、雕塑家、音樂家。我們都是卡斯卡-卡甘。不是卡-甘。你明白嗎?你……明瞭嗎?”
“是的。”羅蘭說。乾神的先知,或是乾神的歌詠者。“你唱的是乾神之歌。是不是?”
“哦,是的!”金說著,露出微笑。“龜之歌。對我來說這首好聽的歌太難唱了,我可是五音不全。”
“我不在乎,”羅蘭說。在暈眩的極限,他儘可能使勁地思考、清晰地思考。“而現在你已經受傷了。”
“我癱瘓了?”
“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所知的一切就是,你還活著,而當你再次提筆寫作時,你將聆聽龜之歌,乾神之歌,和以前你所做的一樣。不管癱不癱瘓。而且這一次你要一直唱到歌謠終結。”
“好的。”
“你將——”
“還有閾思卡-甘,熊之歌。”金打斷了他。接著又兀自搖搖頭,似乎即便身在催眠態還是清楚地感到痛楚。“閾思卡-甘。”
熊之哭喊?熊之高喊?羅蘭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他希望那無關緊要,只不過是作家的雙關語。
一輛汽車拖著一輛熄火的摩托車從車禍地點旁駛過,絲毫不曾減速,接著,又有兩輛大摩托車從另一方向的車道上呼嘯而過。於是,羅蘭不得不彆扭地承認:時間並沒有停駐,但剛才是停頓了,在事發的瞬間,陰暗的時間。感受到光束以這樣的方式庇護了他們,他知道,現在已經沒有危險了,因而能呼救,至少能有一點兒幫助。
4
再跟他說一遍。決不允許有半點誤解。也不容許有半點退縮,他以前退縮了一次。
他彎下腰,直到自己跟金差點臉貼臉、鼻尖頂鼻尖了,才說道:“這次你要一直唱到歌謠終結,寫到故事講完。你真的明白了嗎?”
“‘於是,他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時日終盡,’”金恍如夢囈般說道,“我希望我可以這樣寫。”
“我也是。”這是他真摯無比的心聲。儘管他深陷悲傷,卻還沒有淚;他覺得雙眼像是兩塊火燙的石頭。也許眼淚會遲一些來到,當這裡發生的事情有機會消緩一些時。
“我會照你說的做,槍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