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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成聖之姿【第三章!求訂閱!求月票!】9/34

這麼一番可以傳誦千古的話語之後,他立刻把柳銘淇放在了和自己平等的地位上。

不是苗炎自己自大,覺得可以和柳銘淇說的話相提並論。

而是說他像是重視同齡人一樣,重視眼前這個看起來還有些稚氣的少年。

“柳銘淇,你剛才說的那番話……”再次回味了那一段段的經典,苗炎感嘆著說道:“是為了向本官傳達一個你想要‘捨生取義’的理念?”

“不是向大人你傳達,而是我一直是這麼想的,所以我才那麼做。”柳銘淇道,“那麼多的孩童、女人等著我去拯救,一旦我耽擱了時間或者暴露意圖,他們都會像是以前一樣,被人像是殺豬狗一樣殺了滅口。

所以為了救下他們,我是必須要殺掉那些畜生,期間不能有一點手軟,不能有一絲的猶豫。為此就算我會受到懲罰,那也在所不惜。

這也就是我剛才說的那句話,‘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兩者不可得兼,捨身而取義者也。’”

再次聽到這句話,陳欽烈心生澎湃,一股無法阻擋的氣息瞬間瀰漫全身,當即就想大叫一聲“好”。

但是這一次幸好最為沉穩何西駿眼疾手快,直接用手捂住了他的嘴巴,這才避免了陳欽烈被驅趕出場的悲慘局面。

苗炎嘴裡也跟著唸了一遍這句話,心中不得不感嘆,所有的三段話裡面,這一句是最畫龍點睛的,也是最為讓人驚歎和崇拜的。

哪怕他是法家學子,也能感受到這裡面蘊藏著的大道大義。

況且捨生取義這個詞,又何嘗不能用在法家學子的身上呢?

古往今來,法家子弟們為了心中的“義”,割捨生命的例子,難道還少了嗎?

苗炎長長的吸了一口氣,冷靜了下來,沉聲的道:“可是,這還是不合法。”

“是,它不符合我朝的法制,銘淇也觸犯了許多法令,所有的罪過,都是銘淇一人的。”柳銘淇對此卻一點兒都沒否認,“但是……”

說到這裡,他又朗聲的道:“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譁……”

又聽到這段話,公堂上好不容易強自壓制下來的喧譁,再次的響了起來。

前面的那三段話直指大道本身,是人間最珍貴的道理之一。

可後面又來了這麼一段話,卻是結合到人的實際,指出尋常人應該怎麼去做,才能把丟失的本心給找回來,從而尋回“仁”和“義”。

仔細的再念叨幾遍,就越是發現,這樣的道理真是奇妙無窮。

如此道理,怕是五六十歲的大儒,都沒辦法如此簡潔明瞭的直指本心吧?

裕王世子究竟是哪一路的神仙下凡,居然能把人生道理領悟到這種程度?

在眾人的眼中,並不高大的柳銘淇,瞬間變得高大起來。

甚至於不少人看向那個站在公堂正中的身影,都覺得他渾身都在閃爍著金光!

這是儒家智慧大道的光芒啊!

裕王世子,有成聖之姿!

……

注:最後一段同樣來自於《孟子·告子上》,裡面的“放”,指的是放任、丟失的意思,望諸兄知曉。

……

來了!請叫我從不斷章俊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