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也沒事幹,就看看吧。”這麼想著,布朗關掉了電視,拿起了《福爾摩斯探案集》。
翻到目錄頁,他發現,書裡收錄了一個長篇,四個短篇。
隨意看了眼後,他便翻到了第一頁,看起了長篇——《血字的研究》。
第一章《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倫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後,便到內特利進修,學習軍醫。我在那裡剛學完必修的課程,就被派往諾桑伯蘭,當第五火槍團的助理軍醫……”
才看了沒幾句話,布朗就大皺其眉,因為他看到了一個字眼——“我”。
難道這是第一人稱的偵探小說?
他這般想道,心裡有些不喜,但還是看了下去。看了會兒,他便舒展開了眉頭,因為這個“我”看上去並不像是偵探。
不像是偵探,應該就不是主角。
而很快,根據小斯坦弗對“我”的稱呼中,布朗知道了“我”的名字——華生。
知道了名字後,他便肯定了這不是第一人稱的偵探小說,因為主角叫夏洛克?福爾摩斯,書名裡就提到了。
時間是1878年,地點是英國倫敦,也就是自己所在的城市,敘事人物是“我”,名為華生,以前是一名助理軍醫,但現在卻是因為受傷而傷病纏身,雖有政府救濟,但生活拮据。
整理了一下已有資訊,布朗心裡再次有些不喜。
他覺得,作者Ye是特意將故事地點安排在了英國倫敦。
“若這本書很是精彩,則這麼安排可謂是誠意之作,特意為了我們英國讀者而設計的。若這本書是垃圾作品,則這麼安排是為了打個幌子圈錢。”這麼想著,布朗便又繼續看了下去。
有時候,同一件事情,根據作品是好還是壞,給人的感覺差異是很大的。
再看下去,沒看幾行,布朗不由眼睛微微一亮。
因為,他看到了一個讓他感興趣的角色,也是書名裡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未完待續……)
第三百零七章 夏洛克?福爾摩斯!(2)
“哦,我不是說他有什麼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總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據我所知,他倒是個很正派的人。”
“不是,我一點也摸不清他在鑽研些什麼。我相信他精於解剖學,也是個第一流的藥劑師。但是,據我瞭解,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所研究的東西非常雜亂,不成系統,而且也很支離破碎,但是他卻積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識,足以讓他的教授都感到驚訝。”
小斯坦弗對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兩段介紹不僅讓華生提起了興趣,也讓布朗?泰勒提起了興趣。
接下來是小斯坦弗口中關於福爾摩斯的兩件小事——為了瞭解植物鹼的效果,把它給他的朋友嘗,以及為了證明人死之後的傷痕,用棍子抽打屍體!
這樣兩件小事,更是讓布朗對本書主角福爾摩斯的興趣又濃了一分。
終於,隨著故事的進展,福爾摩斯登場了,一句話語出驚人——“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書裡的華生驚奇,正在看書的布朗也驚奇!
只可惜,福爾摩斯沒有解釋。
再看下去,不一會兒後,他便看到福爾摩斯在解釋完他新發現的一種檢驗血跡的藥劑後,做了一個動作——
“他說話的時候,兩眼顯得炯炯有神。他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對許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似的。”
這樣一個動作,配合上他口中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
頓時,布朗在心裡對他的認識從“狂熱科學愛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