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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8部分

商,協助鹽政衙門徵收鹽稅。

清承明制,鹽務也是如此,以上種種,基本承自明朝的“綱鹽制”。所謂“綱鹽制”,大致是將食鹽的銷售分為若干“綱”,每一“綱”,含若干萬“引”,入“綱”者,方有權行鹽。

話頭扯得略遠,回到會議上來。

文祥說道:“大約還有其三:鹽政衙門,疊床架屋,多有近水樓臺、上下其手的,鹽商們拿出來打點的銀子,自然也要計入鹽價的。”

關卓凡心想:這個話,你來說,不用我開口,最好不過。

軒郡王乃做總結性發言:“其一、其二、其三——這三點,確實是鹽價畸高之關鍵!鹽價畸高,老百姓買不起官鹽,又不能不吃鹽,只好去買私鹽,於是私鹽大興,官鹽壅滯!朝廷的鹽稅收不上來,鹽商的日子也過不下去,嘿嘿,原想擇肥而噬的,沒想到最終反噬了自個兒!真正是……滑稽!”

恭王嘆了口氣,說道:“逸軒這‘反噬’二字,說的極好,鹽務墮落到今天這個地步,實在是自作自受!”

頓了一頓,說道:“既知關節所在,就可以對症下藥。嗯,陶雲汀主政兩江的時候,改綱鹽為票鹽,似乎頗見功效。”

雲汀,是陶澍的號。

*(未完待續。。)

第四十章 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

“是!”文祥介面說道,“陶文毅改綱為票,沒過多久,楚西各‘岸’,鹽價驟賤,民眾為之歡聲雷動!”

說到這兒,他掩不住自己興奮的神色,說道:“非但如此!我記得,陶文毅行‘綱改票’之前,淮北鹽場,每年行鹽,不過二十萬‘引’,新法之後,每年行鹽,大增到四十六萬‘引’,翻了一倍有多!真正是‘一綱行兩綱之鹽,一綱收兩綱之課’!‘綱改票’,實在是官民兩便之法!”

陶澍諡“文毅”,文祥身份不同恭王,為表示對前輩的尊重,乃以諡號稱呼陶澍。

所謂“票”,和“引”一樣,也是一種食鹽銷售許可證。不同之處在於,獲取這個食鹽銷售許可證的資格,“票”、“引”大有分別。

文祥說完,本以為必會大獲同僚的呼應,不料除恭王微微點頭,露出了讚許的神色外,關、曹、許、郭四人,都沉吟不語。

他頗為奇怪,想了一想,說道:“當然,有人笑就有人哭。陶文毅之‘綱改票’,究其竟三個字——‘解鹽禁’!只論鹽課之有無,不問商賈之南北!一票不過十‘引’起計,所需本錢無幾,納課之後,即可領票赴場買鹽;到‘岸’行銷,亦無需斥巨資租借‘引窩’——如此,雖小商小販亦可行鹽!”

頓了一頓,繼續說道:“如此一來,什麼‘總商’、‘引商’、‘窩商’,再也吃不了獨食,賣不了高價。日子就難過了!‘場商’也一樣——一票之鹽數量有限。‘票商’、‘票販’買鹽。不需要和他們打交道,直接找灶戶就好!”

關卓凡微笑說道:“博川譬解的明白極了!拿洋人的話來說,陶文毅的‘綱改票’,就是‘破除壟斷,降低門檻,自由競爭’。”

“破除壟斷,降低門檻,自由競爭”。眾人聽在耳中,大感新鮮,略略深想,真正是“指畫明白”,相互以目,都是微微點頭。

文祥心裡更奇怪了:你這十二個字,說得多好!但為什麼神色之間,對“綱改票”,似有不以為然之意?難道……

不過,這不像軒郡王一向以來做事做人的套路呀!

他試探著說道:“王爺這十二個字。真正深愜我心!只是,‘自由競爭’之下。必然有人笑、有人哭,兩淮的鹽商,既交不起朝廷的重課,又沒有生意可做,破產散家者,不知凡幾?有家產庭園皆沒於官者,子孫流離失所,甚至外出乞討!唉,‘金滿箱,銀滿箱,轉眼乞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