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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同事請客

既已出言自費打官司,而又因此動議丟了工作,但韓為聖沒有反悔,仍一條道走到黑,聘了律師,還按約定支付了費用。 這件事在韓為聖心裡已經結束了,至於官司結局會如何,都與他無關了,他只是把案件的疑點反映給律師,別的該怎麼做就不是他的事了,他的心傷透了,不想再因為案件而煩心了。 從某渠道獲悉,蜀省莫善醫貿大廈工程有出事跡象,許多供應商及分包商每天蜂擁在工地辦公室,向承包人索要材料款和人工費。 果不其然,如韓為聖預料的那樣,莫善醫貿大廈工程要鼓包了,也就是說因經濟糾紛必將訴諸公堂了。 聽後雖心理上略有惋惜,但他已經不是企業上崗人員,也不存在工作上的職能,但是這件事他曾暗示過孫銀,他在職期間該做的都做了,算不到他失職。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源於佛家因果觀念,自韓為聖剛到升澤建築集團時,那時還是國有,當時很少有掛靠專案施工,自企業改制後,掛靠成了企業的經營依靠,因為沒有足夠的資本,不能介入資本運營,就把掛靠作為經營之道重點培植,一年下來,集團承接的專案,幾乎百分百都是掛靠的。 因為把掛靠作為企業的主營手段,做的是無本生意,有了工程,掛在企業名下,承包人自行投入並組織施工,來了工程款,企業扣除管理費,餘下支付出去。 不為人知的是,風險與利益同在,幾年來因掛靠沒少出事,導致企業蒙受慘重且重大損失。所謂惡因得惡果,說的一點沒錯。 後來引入了自營,也是很小一部分,而大部分仍維繫掛靠經營,鑑於企業經濟現狀,在韓為聖上任法務部之初,曾對如何加強專案監管提出過一項舉措,以專案初期、中期和後期為節點,實施過程審計監管,目的就是儘量規避和杜絕經營安全風險,做到及時防範,及時整改遏制,即便出現問題,也在可控範圍。 但是因為涉及到職責許可權利弊,恐會傷及到合作方的情感,言外之意,擔心日後會把專案掛到其他同業單位,升澤建築集團失去一塊資源——掛靠業主,因此那個舉措被擱置了。 當時韓為聖的主張是,既然要做專案,就要按規矩做,首先專款專用、不拖欠人工費及材料款,同時具備墊付能力,否則不適合操作工程,如此操作勢必從源頭、過程和收尾時得以有序控制,避免因經濟糾紛,牽累到企業。 按理韓為聖是想布一盤好棋,把每一步走好,結果上峰未予允諾,即便企業走的路是一條險象環生之路,也要悶著頭赴險如夷,勇往直前。 誰人都知道,違規做事長久不了,不是不能做,而是做了會有後患,不如不做。這些年來,因為掛靠,企業沒少出事,不但損傷了企業名譽,還蒙受鉅額損失,就韓為聖所知,四五千萬有了,為了履行敗訴賠償,常常是拆東牆補西牆,狼狽不堪。 韓為聖不信佛,不願把這種違規操作視為因果報應,但確實是導致了惡因結了惡果,致企業在錯誤的道路上一再重複著同樣的錯誤。 做企業也需要種善因,因果報應也就遠企業而去了,透過一段時間培育,自然也就結出了善果。 善於文字綜合的人,思想從不僵化,看事情也能看到本質,但是把舵的畢竟不是他,說句難聽的話,皇帝不急太監急,只能是枉費心機。 待在家,閒暇時難免會多慮許多事,但都與他無關緊要了,韓為聖這種情況不能稱其為失業,之所以不能這樣定義,是因為企業是給他開支的,他每月能領到月薪,他的處境可劃到有業無崗的範疇。 韓為聖深知他已落魄到無以復加的程度,生性仁愛的性格,向來與人友善,根本未想過要與誰為敵,就是這樣一個善良的人,竟然被權勢欺壓,主動要樹敵與他,並結了仇。 與人交好與與人結仇是兩個概念,即便韓為聖再怎麼怒火中燒,也要隱忍,他鬥不過孫銀,在企業裡他可以一手遮天,他本人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因為沒有背景,那隻能是被欺凌的份,他沒處申冤。 事後諸葛,韓為聖也後悔過他不該與孫銀頂嘴,官司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