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日程從九龍、新界的觀光開始。
上午 難民村 }
錦田城壁村 }搭乘小型專車
國境展望臺 }
15:00由香港出發 搭乘汽墊船
16:15 抵達澳門
水田從頭看一遍寫好的表之後,又將藤本的行動詳細添寫上去。
(藤本當時有沒有搭乘菲航班機呢?)
水田起先有過這樣的疑問,卻出很快就加以否定了。
(搭乘飛機時,安藤隆明導遊一定會查點人數才對。少了一個人,他不驚叫起來才怪哩。)
水田望望日程表,心裡思忖著。
(上午11點半抵達香港時,大夥兒照例又拍了紀念照。照片上明明有藤本嘛。)
水田想起前些日子裡和靜江一起看過的照片。那是在掛有&ldo;歡迎snap旅行團&rdo;紅色橫幕下所拍攝的(那張照片上,藤本站的位置是谷口的旁邊……)。
也就是說,在抵達香港搭乘專車前,藤本應該沒有脫離旅行團的機會。上專車之後更是如同籠中鳥,溜走這種事更是鐵定不可能會有的。
第二天(26日)在專車上的情形也復如此。於上午9點上車後,直到下午3點搭乘汽墊船為止的6個小時時間,可以說始終都在巴士小姐和導遊的監視之下。
這樣的監視算是他們的義務和責任,因此沒有打馬虎眼的可能。少了藤本一個人,這個旅行團會立刻陷入混亂才對。
(藤本唯一能夠脫離團隊的機會應該是專車回到文華大飯店的時刻起,直到第二天出發為止的這一段時間吧?)
可以利用的這一段時間足有十三四個小時之久。同房的日出於如果合作偽證,藤本潛回日本殺害一個人之後,再趕回飯店來,這是可能的事情。
這時候,飛行所需時間不出8個小時,連同機場辦理手續以及其他各項必要時間,估計總共不會超出12小時。所以,只要在這個時間內來回跑‐趟大阪國際機場,再加上犯案時間,這個假想不是不可能成立。
當然,在這個情形之下,將屍體肢解投入阪神化學工業公司倉庫一事,應該有必要假定有共犯存在。
水田從總務人員的資料櫃裡找出了國際線航空時刻表。
(11月25號是星期四……)
航空時刻是依據星期幾而有所不同。
每星期四由香港起飛抵達大阪國際機場的只有下列五個班次而已。
中華航空公司cal波音727班機……抵達大阪時間20:40。
國泰航空cathay康貝亞880班機……抵達大阪時間15:55。
日本航空jai道格拉斯dc 8班機……抵達大阪時間13:40。
日本航空jal道格拉斯dc702班機……抵達大阪時間20:20。
泰國航空thai格拉斯dc 8班機……抵達大阪時間20:00。
其中,國泰航空班機和jal於13:40抵達大阪之班機,由於時間不好,純粹不在考慮之列。
利用最後於20:40抵達大阪的cal班機,情形如何呢?
這班飛機的香港起飛時間是16:40。
(可是……)
水田感到迷惘了。
為要搭乘16:40的班機,就必須在16:00以前進到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