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嬰翻看著吏員的記錄本,合格的馬匹專門在一個本子上記錄,記錄著編號和養馬的吏員名字。
不合格的馬匹記錄在另外一個本子。
最後,曾勻根據記錄本當眾宣佈。
“合格戰馬共322匹。其中,趙七所養為十三匹,王五所養十二匹……”
趙七和王五都站出來,高高興興的,被其他養馬吏員羨慕著。
養出更多合格的戰馬,不僅僅是一種榮譽,還有實質性的作用。
商鞅變法後,要獲得爵位,最直接辦法是從軍立軍功。
但要封爵並不僅限於從軍殺敵這個辦法。
比如,如果擒獲官府認定的盜賊,可以獲得爵位。
比如,農戶勤於農耕,上繳糧食多,可以獲得爵位。
子嬰要打造十萬騎兵,需要大規模養馬。
為了鼓勵養馬,子嬰和尉繚商量後出臺措施,如果吏員養出合格戰馬累計達到若干匹,可獲得一級“公士”爵位,累計數量達到公士標準的三倍後,可獲得二級“上造”爵位。
對於爵位授予標準,是經過精密計算的,就算是養馬非常好的人,最少要努力工作七八年才能獲得公士,要二三十年才能獲得上造。
要靠養馬獲得爵位不容易,但又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性,讓養馬人看到希望,既能達到激勵作用,又不至於增加太多朝廷負擔。
上繳糧食和養馬,都有可能封爵,但頂多是低階爵位,要想獲得高階爵位,還得要從軍。
隨後,養馬場和軍隊辦理交接手續。
苑令下轄的吏員在紙張上書寫公文,公文上寫明日期、部門名稱、馬匹數量、移交給軍隊的部門名稱,公文一式兩份。
寫好之後,苑令曾勻簽名、蓋章,前來接收的軍候簽名、蓋章,雙方各一份。
辦好手續後,該軍候向子嬰告別,帶著部下和馬匹離去。
這天晚上,子嬰同樣是在營帳中過夜。
第二天,子嬰在騰其、曾勻帶路下,來到了一處馬棚。
這處馬棚,是專門畜養公馬、母馬和小馬的。
馬棚裡有許多馬舍,每間馬舍都有相應編號,由相應吏員負責。
每名吏員負責若干馬舍。
每間馬舍有一匹母馬。
有些母馬肚子大還未生育。
有些是剛育種肚子還未大。
有些是生出馬崽後不久,小馬正在吃嬰詢問養馬的相關情況。
每個馬棚負責人,官職名稱為“馬嗇夫”。
嗇夫是基層小官通稱,秩俸為五十石到二百石不等。
農業方面的基層小官,稱為“田嗇夫”或“鄉嗇夫”。
負責一個驛站的官為“置嗇夫”。
此外,還有倉嗇夫、庫嗇夫、苑嗇夫、皂嗇夫等等。
馬嗇夫向子嬰講述詳細情況。
首先是馬種,公馬和母馬都必須是良種馬。
這處馬棚,畜養有550匹母馬、22匹公馬。
當小馬成長到一定程度後,將會離開母馬移送到其它馬棚。
每個馬棚都有專門的屋子作為“辦公室”用途。
子嬰在馬棚參觀一遍後,來到辦公室。
這裡有本子記錄著工作情況。
公馬母馬育種,生育小馬,小馬長大移交其它馬棚,乃是馬匹死亡等等,都會有相應記錄。
記錄本記錄得很詳細,包括日期、馬舍編號、相應負責的吏員。
另外還有本子,詳細寫著養馬之法,包括馬匹繁殖、疾病預防等到。
律法規定得很詳細,對各項工作要求十分細緻,細緻到各行各業每個環節的每個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