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啟蒙後回到東湖村,就是他們的一分子了。
可以確定的是,由於這裡很多事情我不懂,因而成了怪小子。但,村裡的男人讓我明瞭,他們不認為我笨得沒救,其中原因或許在於我展示了打魚好手的潛能。
我受到的待遇與這裡其他男孩一樣。正常情況下,男孩在十三歲進行啟蒙儀式後,就從女人村搬出來,與一位較年長的男性同住幾年,這個男性可能是他母親的兄弟或年長的大哥,有時候是他父親。母系家族就是這人的氏族,因為這樣,父系親戚不如母系親戚那麼重要。
在男人村居住時,男孩開始學習男人的各種活兒:打魚、造船、獵鳥、種稻及收成、割蘆葦。女人負責飼養家禽和牛、種菜、製作蘆葦布、儲存食物及烹煮食物。住在女人村的男孩,七、八歲以後,大人就不期待、或甚至不准他們做女人的工作,所以他們遷到男人村時都顯得懶惰無知、一無用處,男人因而可以不厭其煩地教導他們。男孩不會被打,我從沒見過芮叟打人、狗、或貓,男孩會被罵、被叨唸、被指使、被無情地批評,直到他們學會一、兩項技藝。之後他們會再接受第二回啟蒙,啟蒙完就可以搬進他們自己選擇的小屋‐‐獨居或與朋友同住都行。除非長老們同意某個男孩業已精熟至少一項技藝,否則不許進行第二回啟蒙。他們告訴我,有時候也會有男孩拒絕進行第二回啟蒙,反而選擇重返女人村,終其餘生像女人一般在女人村長住。
舅父有幾個老婆。有的芮叟女人也有不只一個丈夫。結婚儀式是在每日進行的食物交換現場,由兩人共同宣佈:「我們結婚了。」兩個規模不大完整的小村子之間,零星散佈著一些蘆葦布小屋,空間小到只夠擺一張帆布床或一張蘆葦蓆,供想睡在一起的男女使用。他們在交換食物時訂下約會,或是私下在小路上、田地裡商訂。假如一對男女決定結婚,男人負責搭建結婚小屋,只要彼此同意、安排妥當,男人的一個妻子或多個妻子任何時候想去住都行。有一次,我舅父傍晚要離開時,我問他,是哪個妻子要去小屋,他羞怯地微笑說:「哦,由她們決定。」
我旁觀這裡的年輕人調情及求婚,發覺婚姻與打魚和烹調技術大有關係,因為丈夫將漁獲交給妻子,妻子為他烹煮。每日的食物交換稱為「魚蓆」。由於女人提供家禽、乳製品還有菜蔬,所以,她們的供應其實遠遠多於男人的漁獲。雖然每個人對男人的供應常常有所抱怨,可是,女人還是準許大家拿走她們的奶油、乳酪、蛋還有菜蔬。
現在我終於明白,之前亞曼達烹理我釣到的魚時似乎有點不好意思的原因了。村裡的男人從不煮食,男孩或光棍必須為他們的三餐去向女人討價還價或好言哄取,再不然只好剩什麼拿什麼,對於老婆和烹調,我舅父的品味都是一流,所以,跟他同住期間我吃得很好。
啟蒙儀式完成後,我成為芮叟族的一個艾塔喜多怡,我花了一年時間學習我族男性該做的事:打魚、種稻與收成、割蘆葦與貯藏。由於我不善使弓射箭,所以沒人要求我上船射野禽,這兒的男孩常常都被叫到船上射野禽。我倒是成了舅父的漁網拋擲工。我們合作拉網時,我也用釣竿和釣線釣魚。我這方面的本領立即廣獲認可,而且為我贏得讚許。我們常常順便帶一個男孩負責射箭。一旦射箭男孩射中野鴨或野鵝,就是老阿敏生命中最快樂的時刻了,她負責跳進水中把獵物拖回船上,然後驕傲地將帶上岸,快樂地搖尾巴。她總是把她帶回來的野禽送給我舅父最大的老婆菩莫,菩莫則會莊重地向她道謝。
我認為,種植與收割稻草是世上最容易的事。秋天,在如絲的藍色湖水上乘船,前往稻嶼密集的湖尾區,在狹窄的水峽之間撐篙慢行。前進時,沿途將聞起來清甜的黑色小谷種一小把一小把拋灑在船隻左右側,彷彿下雨。等到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