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我還習慣了當傻子。
結果自然是可想而知。
被人當著全班的面,那樣說,我當時真的是相死的心都有了。
明明是沒有做過的事,就因為我沒有像她那樣吼出來,所以我就是心虛,就是小偷,連證據都不用拿出來了,我就應該給她磕頭認錯?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或許真的是心理太過脆弱吧!
明明還是有人願意相信我的,但在我看來,世上已經沒有人願意相信我,那些嘴上說著相信我的人,其實背後指不定在怎麼嘲笑我,所有人都是表面一套,背後一套,沒有任何人能值得我信任。
連哥哥也不行。
我連自己都不願意相信了,怎麼還可能相信除我之外的任何人呢?
那天之後的晚上,我斷斷續續的做著各種各樣血腥十足的夢。
學校裡的不對勁,其實我是有感覺的,不過那個時候,我太難過了,也就根本在乎不起來。
珍珠耳環碎掉之後,我就再也想不起任何與快樂有關的記憶。
請假,買衣服。
夜晚的黑霧催促著我走出房門。
那個人和我一樣是住在宿舍樓裡的,我知道她的寢室號,就在樓下一層,從樓梯口出去的第三間。
我曾做過一場夢,夢裡我在晚上進了她的寢室,用刀子割開了自己的手腕,將血液塗滿整間寢室,然後吊死在她的床前,讓她一睜眼就能和我的屍體對上眼。
我還做過另一場夢。
夢裡我用刀割下她的頭,寫下遺書後,吊死在窗臺前。
我恨她,毋庸置疑。
但這個世上就是有很多操蛋的事情。
有些謊話,說上千遍也就成了真。
哪怕我一開始不是那種會為別人著想的人,但這麼多年都習慣了這種為人處世的方式之後,我壓根就沒辦法去傷害別人。
哪怕那個人已經傷害到我。
可但凡是不涉及肉體的精神上的傷害,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對待她。
她說我是小偷,我知道我不是,我家人也知道我不是。
然而外人不會管我是不是。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
別人可不管事實如何,只要聽到些風風雨雨,他們就能自動補出一場戲來。
比起成為別人口中那個偷人家錢還不認的小偷,我寧願別人說起我時,是說有個被人汙衊成小偷,自殺以證清白的蠢貨。
在沒有其他辦法之後。
蠢貨,還是比小偷更好聽吧!
雖然這樣一來,我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可能就真的白養我這麼多年了。
可是從樓頂上跳下去的時候,我仍然是覺得痛苦比歡喜多。
我沒有想到的是,人死之後是能變成鬼的。
當我再次清醒過來,我已經回到了西橋村,停在宿臻家的那個屬於我的房間裡。
心臟處還停留著不屬於自己的感覺,在我神智不清醒的那段時間裡,有其他人操縱著我的身體,只不過我的執念太深,所以他也沒能控制我做些什麼。
是的,當我死之後,我才發現原來我也不是非死不可的。
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有無數次想要放棄自己生命的想法。
在發生學校裡的事情之前,我也曾有許多次不想要再活下去了。
可那些都只是想法,並沒有付出實踐。
而我這一次死了。
學校裡多出了一些東西,能夠放大人們心中的負面情緒,而我運氣不好,恰好被那種東西纏上了,放大執念之後,自殺之後成為厲鬼。
幕後的人想要的也是人為製造出厲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