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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部分

已下野,汪精衛也於9月13日通電下野,12月16日發表了引退政界的宣告,和陳璧君一起前往法國。1929年回國後,以“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監委員聯席會議”的名義釋出命令,對各路“護黨救**”發出委任狀和番號。1931年元旦汪精衛在天津發表下野宣告,在汪精衛的主持下,於5月28日成立了廣州國民政府,否認南京國民政府的合法性。“九一八”事變,完全改變了中國歷史的程序。蔣介石迫於形勢,將軟禁的胡漢民釋放,並派蔡元培、張繼攜帶他寫給汪精衛的親筆信赴廣州議和。在南京召開四屆一中全會,重組國民政府,廣州政府隨即取消。歷任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委員、行政院院長兼外交部長、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國民黨副總裁等職。

在民主革命的初期,汪精衛是有功績的。1905年同盟會成立後,他是《民報》的主要撰稿人,寫了《民族的國民》等多篇文章駁倒梁啟超的保皇謬論,為革命大張輿論。二是在南洋各地發展組織和籌款。三是謀刺攝政王載灃,給滿清朝廷震懾不小。四是1920年歸隊後,做了很多組織和宣傳工作,參加中國國民黨“一大”籌備工作,1925年隨孫中山北上,併成為中山“遺囑”起草人。

但是,基於他的性格,汪精衛在後來的政治活動中表現出了很嚴重的妥協性。這是他的致命弱點。

中山先生逝世後,廖、胡、汪都成為領袖人物。廖因左派關係,得不到國民黨右翼的支援。胡是民初“四督”之一,又是代帥,躍為國民政府主席,似乎順理成章;可是他對平定“劉楊叛亂”不力,得不到許崇智的支援,加上平日尖酸刻薄,好罵人,黨內惡感頗多,支援率也低。汪精衛在“一大”後支援“三大政策”,為人謙卑圓滑,長於調和,能左右逢源,既得左派支援,又避免右派的敵對,所以被推為廣東國民政府的主席。這不是靠政治實力,是機遇造成的,是形勢使然。其中隱含著脆弱的因素。

1926年3月,蔣介石利用“中山艦事件”**,蔣無視汪的國民政府主席和軍委主席的地位,先斬後奏,給汪難堪。汪意識到:“我是國府主席,又是軍委主席,介石這樣舉動,事前一點也不通知我。這不是造反了嗎?第二天,汪想叫朱培德、李濟深扣留蔣介石,但指揮不動。事後自覺威信受損。五月,以“遷地就醫”為名秘密離穗。後來自嘲“責己不責人,所以引咎辭職”。這是一次政治上無能妥協的表現。

在後來的政治鬥爭中,由於性格軟弱、實力缺乏,汪精衛一遇不利,動輒託病出洋或住院休息。1927年12月汪在廣州,**利用時機發動“廣州起義”,汪遭到國民黨各派指責,於是宣佈引退,悄然出國。1932年7月汪以行政院長名義發表通電,壓張學良進兵熱河,張不聽命。汪與張矛盾加劇,10月請病假赴德就醫。

漢奸歲月

“九·一八”事變之後,汪找到了與蔣合作的機會。1932年1月28日在汪行政院院長履新之日,上海爆發了“一·二八”事變。日本帝國主義肇事挑釁,給汪一個下馬威。

十九路軍奮起抵抗,全國人民萬眾一心,同仇敵愾。民心可用,士氣高漲。

而汪精衛一開始便被恐日情緒所圍困。他被日帝的淫威壓倒,只看到日本的強,卻看不到中國的大和得道多助的優勢,他認為:“須知數十年來,中**事經濟,在物質上著著落後,固不待言;即組織上亦幼稚不完善。”(注:見《汪精衛傳》,第120頁。)他害怕打仗,全力交涉言和。1932年5月在蔣、汪的同意下,國民政府跟日本簽訂了喪權辱國的《淞滬停戰協定》。

1935年5-6月間,他批准了“何梅協定”、《秦土協定》,把華北主權拱手相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