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的人,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真是個無情的大逆轉。就在我鎮靜下來,試完幾件衣服拿到櫃檯時,兩件事情幾乎同時發生。我把卡遞給售貨員,他拿起來檢視。恰恰就在這時,在曼徹斯特知道我名字的總共二十個人(最多也就二十個)之一突然出現在我身旁,跟我招呼:“嘿,艾略特。”我看一眼我的朋友,然後轉回去看售貨員,他看一眼我的朋友,然後又看那張卡。我轉身,奪門而出,迎面撞上警察。說實話,這是我萬萬沒有料到的。現在我可以笑談這些了,但對於那可怕的幾個鐘頭,這個句號來得可真有點痛苦。
警察透過無線傳呼叫來警車,我的朋友一臉狐疑走出商店。
“你還好嗎,艾略特?”他問。
“還行,只是出了點亂子。”我說,警察抓著我胳膊把我帶走,我儘量做泰然自若狀。
回到警署,我就軟了下來,解釋說,我是從格拉斯哥離家出走的,做這樣荒唐的事只是為了籌錢買火車票回家。怪就怪在警察好像並未想到,在服裝店籌錢買火車票是說不通的。他們挺可憐我,其實我心知肚明,自己並不值得他們同情。警察給了我個警告,但又說假如只有這件事,我多半不會觸更大的黴頭,然後建議我乘晚班火車回格拉斯哥。我忙不迭答應了,一放出來便直奔弗蘭吉家收拾行李。他不在,我留了張便條。
哥們兒,我要回格拉斯哥一趟,很快和你聯絡,謝謝一切。艾略特。
打那以後我再沒有和他聯絡過。對不起了,弗蘭吉。
。 想看書來
第四章 小偷生涯(1)
詐騙,如果實施得當,是一種令人著魔,能使你出人頭地的職業。它是對智力、決心和精力的考驗,需要對自我提升的熱愛——需要有變得更好的願望,因為如果沒有這樣的願望,你就會停止學習,而一旦停步不前,就該大難臨頭了。你一天二十四小時腦中都會感覺到現實與虛幻交融混雜,漂浮不定;你還必須把這一點融會貫通於你的服飾、言語和走路的姿勢中;它還涉及到永遠不能寫下來的人物、地點和名稱;它可以用來使夢想成真,把你變成想要成為的任何人。它非常、非常困難,但也極其值得。
您也許已經從上一章的倫敦之行、筆記本等等體會到這一切的潛在價值,但您也看得出來,我並沒有如願以償。我不知道如何達到目的。很多條件不具備,當我返回格拉斯哥時,我發現沒有時間、沒有場地來找出解決辦法。您瞧,我沒有錢,沒有工作。家裡有死盯著我的爸媽,這就決定了我不得不想方設法躲開他們,躲開他們的詢問。所以我必須離開家,必須弄到錢,於是我成了一個小偷。做小偷和詐騙水火不容,偷東西是野蠻、低俗、恐怖的代名詞,但我別無選擇。我成了小偷。
一個小偷的十大竊案
1 我住在格拉斯哥大學一所大而破敗的學生公寓裡,一個個小房間令人壓抑,但我覺得它對這時的我卻挺合適。如果你不是學生,只要按月支付很便宜的租金就可以住進去,任何銀行卡幾乎不加審查就接受。城中心還有便利的小酒店,附帶停車場,十分適合我每天的日程安排。簡而言之,我的日程安排就是:起床,吃點東西,然後一整天做兩件事——偷銀行卡,取現,然後回去睡覺。為了弄到卡,我會搭乘巡迴地鐵或公車,在咖啡館、酒吧和夜總會附近徘徊;至於取現,我會耐心物色管理比較鬆散的酒吧,員工忙這忙那無暇他顧的酒吧,那些地方人們不太在意簽名,也不會在意一個邋里邋遢、買什麼都刷卡的十七歲小夥子。
這種生存狀態和撿破爛的差不多。每天早上一睜開眼,我頭一件事就是想上哪兒多弄一些卡,手邊的卡是否還能用。一整天我都緊張得要崩潰,在格拉斯哥城裡滿世界小跑,躲避假想的追兵。晚上躺在床上,使勁回想在哪些酒吧裡,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