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被我的猴樣逗樂,抿著嘴輕飄飄拍我一巴掌:“快別鬧,街上那麼多人看著呢。”
唔,是有很多人看著,而且有個人一直不遠不近地綴著,一雙眼睛須臾不離我們左右,十分執著的樣子。
雖然街上人多,我還是不敢冒把裴家大小姐平白丟了的風險,連忙拉她一把,低聲:“你們家最近的店是哪個?先進去躲躲,有人跟著。”
素語點點頭,拉著我加快腳步,轉身蹩進一家店裡,衝媳婦子點點頭便上了樓。
樓上的婦人極有眼力見地替我們讓座斟茶,連句話都沒問。
我順著窗縫往下看,那人竟還沒走,抬頭看了看招牌,便一直在樓下轉悠,又招店裡的一名媳婦子說了幾句話。
媳婦子上樓笑道:“底下有位公子找一個叫春紅的姑娘,他說,剛剛看見那位姑娘進了咱們的店,因為是故人,所以想敘敘舊,託咱喊一聲。”
日,竟然是找我的!
我神色不動,裴素語蹙著眉搖頭:“當咱們這兒是什麼地方?他若是當真認識她,在外頭等一等就是,別驚擾了店裡的女客。”
媳婦子點頭答應,又下去安撫那男人了。
我胸口有點發悶,想使出潑婦拳撓下頭那人一個桃花朵朵開。
春紅的影子到底要跟我到什麼時候?一個沈念恩還不夠,還要有多少恩客要來他鄉遇故知?從個良就特麼這麼難麼!
不對,普通嫖客哪會這麼執著,明明看我已經變作姑娘家打扮了,還指名道姓地要來敘舊,我又不是什麼國際影星,爆料有獎什麼的。
威脅?敲詐?謝謝。
如果真是我想的那樣,真是我想的那個人,那麼,丫怎麼還沒死透?
還當真是禍害遺萬年了哈?
過不多時,那媳婦子又上來笑道:“那位公子說,他有事想與春紅姑娘說。不過春紅這個名字,只是那位姑娘一時取來好玩的,那位姑娘本名叫做凌鐺,他說,他一定要見著姑娘,若是咱們不幫忙找,他便自己衝進來……”
裴素語臉色鐵青,氣笑:“好啊,他可知道這是咱裴家的店?”說著就要站起。
我嘆息一聲,起身按住素語肩膀:“我不是春紅,但是他能叫出我名字,怕是的確認識我,有事要說的。你別擔心,我就在店門口同他說幾句,你們一直看得見,就算有什麼事,衝出來也耽誤不了多長時間。”
裴素語猶豫一會,才不情願地點點頭,囑咐我:“若有什麼,只管大聲叫。”
我笑:“我省得。”
這種先兵後禮透著濃濃威脅的做派,還真是十分有個人風格啊。
這廝好似只會使胡蘿蔔加大棒這一招,而且已經運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先用大棒子狠狠捶一記,再用胡蘿蔔反覆抽我。左右都是威脅,不過是抽的狠不狠的問題罷了。
我跟素語只是臨時起意來街上瞎轉,竟然這樣也能碰上他,竟然他也到了落霞,真是充分說明帝哥亡我之心不死。
我下樓出店,站在廊下看著那人,沒好氣地:“白鴻呢?或者,他還是叫沈鴻?”
那人客客氣氣地衝我拱手:“姑娘稍等,主人隨後就到。——我家主人知道您不肯與他走遠,好在他只要同您說幾句話,耽誤不了姑娘多長時間。”又裝模作樣地看看店裡,笑道,“姑娘也不願意別人知道吧?”
我哼一聲,又走遠了幾步,沒說話。
我肩胛骨上的傷還沒好利索,白色的傷疤歪歪扭扭地攀在鎖骨旁邊,雖不顯眼,但也足夠影響未來夫妻生活的和諧程度。
我討厭沈鴻,像癩蛤蟆一樣討厭他!
不過一會的功夫,沈鴻那令人厭惡的輕笑再次在我身後響起:“凌姑娘,他鄉遇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