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的衣服最本色的氣味竟然是這樣。世事就這樣,美麗的蝴蝶與醜陋的毛蟲既能在某種特定條件下劃等號,那平日沒人留意身上羅衣的原是這等氣味又何足為奇。只是這強烈的刺激氣體不但刺激著俞志銘的鼻子,也影響了他的大腦,使得他扛著空簍筐在原料場足足站了十分鐘也沒緩過氣來,腦子暈眩耳朵也不靈光了,工頭在不遠處扯著片粗嗓子大叫他的名字他也差點沒聽見,他整個人好象一尊泥菩薩站在那兒完全不知所措。不過,廠裡花錢僱工人並不是打算請尊菩薩來供人瞻仰的,工廠的嚴酷環境容不得過多感慨,他得快些做事,有一大堆活兒等著新來的搬運工“鄭小虎”去幹。
俞志銘分派到的工作是將剿好的繭絲從原料場搬運到織布機房去,兩者相距足足二百米,其間還得上個陡坡,爬二十步梯子。裝繭絲的簍子是竹編的,怕竹碴兒掛了繭絲所以內面倒是墊了層布,至於簍子邊兒是否會冒出些竹篾籤兒來刺著搬運工的皮肉,這種小事就沒人理會了。俞志銘才上半天工,脖子就被這篾籤兒劃出了好幾道血痕,手指也被簍子那粗糙的沿兒勒得有點變形,他走在這條艱苦的道路上心裡很是窩火,突然想起當年衛震帶著他和衛楚恆站得遠遠的,帶著驕傲的神情向他介紹這間南京佔地最廣規模最大的紡織廠,當時聽來那一切都是驕傲與面子,現在身體力行,才知道佔地廣規模大在特定的時候實在不是什麼優點。其實幹這些苦累活兒俞少爺倒也沒怎麼在乎,畢竟他已經決心跟著共產黨幹革命了,出點力氣也沒什麼關係。再說他雖是少爺,卻並不是那種養尊處優走路三步要人抬的少爺,相反,他的拳頭並不比衛楚恆軟,這在他和衛楚恆不止一回的實戰中早已得到證明。所以俞志銘並不是埋怨活兒不好,他真正覺著難以忍受的是那個只知道站在路中間指手劃腳的監工,這傢伙真不讓人活了,工人的動作稍慢一下就打罵不絕,一天之間俞志銘在他嘴裡就先後做了烏龜王八蛋狗雜種笨豬等各類物種,這不單是對俞志銘的漫罵,還侮辱了俞家的先人。俞志銘若不是剛犯了錯誤,時刻提醒自己要恪守紀律再不可頂風作案,這人現在就算不被扔進棺材,也至少也得躺進醫院。
“操他娘,奶奶的……”也就一天工夫,俞志銘就新結識了一大幫子同事。搬運工是力氣活兒,憑力氣吃飯的苦力都無一例外喜歡喝酒,只要價錢便宜,誰也不問那酒是精是糙。
俞少爺也喜歡喝酒,喜歡喝陳年紹興黃,也就是俗稱女兒紅的那種。
正宗紹興女兒紅,必須得坐在高樓上對著三五碟精緻小菜,用青花暖壺溫著喝。當然如果能再加一位絕色少女在一旁撫琴,用那種磨得泛上青光的古箏,就堪稱絕妙了。
可今天俞少爺不能上酒樓。不是酒樓的酒館沒有青花暖壺,更不可能有什麼絕色少女,連小菜也難以精緻,酒呢,距離女兒紅更是十萬八千里……為了保密身份,俞志銘只好請他的新同事們去路邊的一個小攤子喝酒。
可這東西酸得象醋,是酒嗎?
看來與勞苦大眾相結合,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上述那句罵人的話並不是俞志銘說的,他怎麼說也是出身世家,又念過大學,雖然一肚子氣,卻還沒那麼粗魯。
第三章(7)
再說,今天他請大家出來喝酒的目的也不是自己發牢騷,而是聽別人發牢騷,他打算從工人的牢騷中尋找到工作的突破口,幹一件漂亮活兒給姓方的看看。
“老子在北市碼頭幹那會兒,一背袋兩分,一天掙個四毛錢不在話下,哪象這鬼廠子,臭氣熏天,活兒也不輕,七塊半就打發了。”糙酒也是酒,而且是烈酒。三兩下肚,果然俞少爺的新同事們就已經個個臉紅脖子粗,一連串的牢騷也就隨之出來了。
“碼頭活兒也有碼頭活兒的難處。”俞志銘的一名新“同事”是個年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