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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現在已經不知花落誰家,但是可以肯定,很多這些信換證券已經落入沒有能力承擔信換合約賠款責任的公司。當某些公司或者證券持有人無力依照信貸合約還款,信換證券買方就會向賣方或其接手機構要求賠款。一旦買方無法取得賠款,信換證券就會步次貸證券後塵。

由於信換風暴的金額遠遠超過次貸金額,而且信換是新事物,面世只有大約十年,沒有人知道到時會有什麼事情發生。信換風暴很可能是次貸風暴所帶來的併發症,兩者如若雙管齊下,變數將無可預測。

次貸風暴的成因是複雜的美國文化及經濟政治情況,主要的影響是信貸業的基礎,擴散範圍廣泛而且複雜難明。次貸衍生金融工具是新事物,即使證券業和信貸業的人也不能完全掌握實況。

就算沒有投資股票的人,相信也會受到次貸風暴衝擊。投資者在次貸風暴中趨吉避凶的良策,是花點時間深入瞭解次貸的本質和影響層面。對於一般人來說,只需要觀察美國的經濟狀況,自然就會明白次貸風暴對自己的衝擊會是怎樣。

第十章 法律責任問題(1)

細看次貸,人們正在受到傷害,他們陸續失去家園,情況就像90年代新罕布什爾大街上的銀行相繼倒閉。我並不認為情況比那時候壞,但是很多人正在受到傷害,因此經濟問題是(08年美國總統大選的)首要的課題。

──美國新罕布什爾州(New Hampshire)議員迪基.沙斯(Ted Gatsas)

(2008年1月初在新罕布什爾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助選時發表的講話)

最先要談的法律責任問題是筆者自身的法律責任問題。

筆者擁有符合加州法例規定從事法律輔助員(Paralegal)工作所要求的證書。由於法律規定,經檢定法律輔助員不得向公眾提供法律意見,所以筆者在本書的所有意見皆非法律意見,絕對沒有任何意圖指出某些訴訟的勝算或者可行性或者應否提出某些訴訟。

希望尋求法律意見的人應該……筆者也不知道應該怎樣,因為叫讀者去找律師尋求法律意見,已經構成向公眾提供法律意見。

一、貸款經紀的法律責任

談到次貸的法律責任就一定是先說貸款經紀的法律責任。他們是承辦及批出次貸的負責人。當次貸出了問題的時候,要找人負責的話,他們自然是首當其衝。

貸款經紀有責任要為借貸置產的客戶尋找及提供合適的貸款計劃,並確保客戶有相對應的還款能力;另一方面,貸款經紀亦有責任要為提供貸款的抵押受益人尋找及提供合適的供款人。

如果全部貸款經紀真的這樣做,次貸危機絕對不會發展至如此程度。筆者肯定不是每位貸款經紀都履行上述責任。

自從次貸危機出現之後,美國政府已經採取一連串針對貸款經紀的措施。其中包括︰

2007年貸款改革及反掠奪性借貸法案

2007年11月中,美國國會透過2007年貸款改革及反掠奪性借貸法案(Mortgage Reform and Anti…Predatory Lending Act of 2007)。這法案對貸款業務系統進行大幅度改革,包括成立國家註冊處登記所有承辦貸款人的資料,並調查該等人士的背景和核實是否達到指定的教育要求。這樣做是要遏止進行違法貸款活動的經紀,由一個州搬到另一個州或者由一家公司轉到第二家公司繼續進行不法活動。

該法案亦針對貸款經紀濫收費用的問題,將自置居所業主及家庭財產所有權及其平等保護法(Home Ownership and Equity Protection Act; HOEPA)中規定的貸款經紀向借款人收取的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