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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可是吶,最最重要的一點。

我的手機在哪裡!

在我吐血吐得我以為我死了的時候,在我還在執著於跟兔子痴纏的時候,我根本就沒有在意過手機的存在。我到了這裡,那也是我僵死狀態之後的事情了。

不過唯一的可能,那也是在陰險狐狸手裡了。

那我現在的目標,是要找到狐狸,以不管怎麼樣的手段,拿到手機。

在這個時候我內心很憤恨:我兜兜轉轉又走回了原點。

可是我在一個連我自己都不知身在何處的樹林裡,我要怎麼找到他。更何況我還有一個身為通緝犯的身份。

再等等!

通緝犯?我已經推測過通緝令應該是狐狸搞的鬼,雖然我不清楚他是從何得知我還沒有死掉的,雖然我不清楚,他陰魂不散地追著我跑,大概是想鞭我的屍?總之,我一旦被抓住,那我一定是被派送到他的面前,依照他的個性,一定會親自出馬來鞭我屍。

而官府的通緝犯護送,成功解決了我的經費問題以及我的路痴問題。

事實證明,努力思考,腦子是可以被磨得光鮮亮麗的。

我的心情稍稍回暖了一些。

然而在這個時候,我那光鮮亮麗的思想也終於想到了最最恰當的比喻——對兔子離開之後我心情的最恰當的比喻——

一個大鍋蓋覆在了我的心口,讓我連呼吸,都是鈍重的。

第五十七節:哪怕是丟失掉這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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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在冬風瑟瑟之後的結局,是我的噴嚏連連。

總之這是一個讓我輾轉反側的夜晚,我的神經處於緊繃的狀態——因為現在的我是一個人——我要去擔心荒郊野嶺的有沒有豹子老虎再不濟是狼的情況,雖然即便我真正遇到了,我也只能夠倉皇地爬樹——沒有人在上面拉沒有人在下面推,我一個人根本爬不上去——我腦內劇場來回播映的是動物世界,趙忠祥老師的聲音在我的耳邊來回盪漾“它發現了獵物,它悄悄地逼近了過去,衝了過去,它衝了過去”。

我神經衰弱了。

總之我連連地被驚醒了,我覺得很口渴,之前我一直過著山大王的角色,我從來沒有關心過水從哪裡來,菜從哪裡來,原來和兔子在一起的時候,我已經是完全依附於他的了。說什麼要獨立要自力更生,結果我依賴得是那麼的理所當然。

在我驚醒的若干次之後,天已經破曉。大概因為昨天的折騰,我一身痠痛得不得了,我果然是小姐身子大嬸命。

我很賤的很念念不忘的還是那塊玉佩,即便我現在就算是彎一彎腰,都感覺一陣痠痛,我的動力是“按照常理來說,女主角一般都會找到被遺棄的信物的”。

可是我找不到。

我趴著身子挽著袖子,閉著一隻眼睛用清楚那隻眼睛盡力去看,盡力從一絲一毫的縫隙裡,去尋找哪怕是一點點的希望。

那些碎裂掉的木頭有些刺痛,可是昨天我從樹上摔下來的擦傷,也早在呼呼的冷風之中識趣了知覺,所以那些算不上什麼。我在廢墟之中滾來滾去翻來覆去。

我找不到。我真的找不到。

可是我沒辦法癱坐在廢墟之上痛哭一場。我說過的。我雖然賤,但是不想賤到那樣的地步。

於是我還是拋下一切吧。於是我決定艱難地站了起來。

我找了一個最近似於道路的方向,迷茫不安地準備向前走去。我的大腿也是痠疼的,這麼多年以來我一直無法理解的,就是我那肌肉樂此不疲分泌的疼痛,我既然有那樣嬌弱的身子,那就不要把我分配到這個急需力量與體力的時代。

我艱難地走了很久很久,我的腿痠疼得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