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亂,中國每次改朝換代都要死掉三分之一甚至八成以上的民眾,其實都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很顯然,僅僅是君主立憲制度,並不能保證後世不亂,必須要遏制官僚的權力,而這一點僅靠皇室、貴族與官僚的操守是遠遠不夠的。
呂布不用去二十一世紀搬用歐美髮達國家的理論,他只用去從儒家經典裡的《孟子》裡面找,便可以找得到以天下人監督官吏的思想基礎。
作為思想家的孟子,他對民主最大的貢獻不僅是提出了“民貴君輕”的命題,他同時還制定了民主的政治原則來保證老百姓的權力和利益。關於民主的政治原則,孟子提出:“國君進賢,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聽。諸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左右皆曰可殺。勿聽。諸大夫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故曰,國人殺之也。”
孟子意思是說,國家選拔官吏,左右親近的人說這個人好不行,朝廷上的大臣們都說這個人好也不行,國內的百姓都說這個人好。才能進入考察階段,考察後確實好,才能用他,孟子認為任用官吏應該走這種民主程式,罷免官吏乃至懲罰官吏也都應該走這種民主程式。
但孟子這番話裡面有個漏洞,一個國君,躲在深宮大院,怎麼會知道“國人”怎麼說?即便出宮去察看。恐怕也不容易得到真實的資訊,地方官吏還可以弄弄權術。製造虛假資訊來糊弄國君的,所以國君一個“察之”實在是好笑,仔細分析下去,孟子的話都要落空的。後來二千多年的儒學實踐中,實際上也只是成了皮相,作了一點“法、術、勢”的漂亮外衣而已。
解決這個“國人”之意的最好辦法。恐怕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組織起來,讓“國人”來投票,每個國人就代表他自己,投一票。讓那個賢人自己出來推銷自己。使國人認識他,如果大家認可他,那麼他就可以上任,如果在這個過程出現嚴重的傷天害理的事情,那麼中途還可以彈劾下臺,如果觸犯法律,可以對之行之以法。西方的民主法潔社會,就是依靠這套程式來達到遵從民意,服從民意,並且保護老百姓不飢不寒,過上免於匱乏與免於恐懼的生活的。
呂布現在不推行全民公投的選舉制度,將來也是會推行,推行的倫理前提便是人人平等,人人都有選舉權,而且唯有認定人人平等,惟有尊重每個人的主體地位,發揮每個人的潛能,讓每個人都加入到法治事業的建設中去,人與人的理**交往、社會的和諧才有可能最終實現。其中的關鍵就是堅持法治、反對人治、規範權力,讓權力這匹野馬得到憲法和法律的制約,正如柏拉圖在《法律篇》中明確宣稱的那樣:“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處於從屬地位,沒有權威,我敢說,這個國家一定要覆滅;然而,我們認為一個國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這些官吏服從法律,這個國家就會獲得諸神的保佑和賜福”。
呂布又招來通天教佐漢天師左慈、輔漢天師于吉,以基督教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和佛教的“眾生平等”以理論基礎,推匯出“天神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教義:“人都是天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出來,每個人都是天神的後裔,都是天神的孩子,天神會愛每一個孩子,不拋棄每一個孩子,在天神面前,眾生皆平等,沒有一個人比另一個人高貴,無論你出身富貴還是貧賤,無論你醜陋或者俊美,無論你愚笨或者聰慧,只要你一心向善,積累功德,天神都會引導你升入天堂,天神面前,人人平等。”
呂布又招來御史大夫田豐、廷尉法衍、刑部尚書應劭,以法家韓非所說的“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引申開去,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