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夕,虎大熾的部屬怒吼道:“還等什麼?殺了!”
斬!刀光一閃,那女人的哭聲從中斷絕,倒臥於地,鮮血從衣衫底下泊泊滲出,花捲掉落一地,全都沾上了碧血。
熊傑霍地抬頭,見了這幅景象,忍不住張大了嘴。他萬萬料想不到,那女人真有意殺死自己?更讓人料想不到的是,只因自己執意送上一藍花捲,便害得那女人賠掉了性命,可他該怎麼做呢?若連一籃花捲也送不出去,他還能幹什麼?他可是朝廷命官啊?
滿心自責間,他俯身向前,正要察看屍身,猛聽一聲大喊:“別碰我娘!”
一道小小的身影撲了過來,伏在媽媽的屍身上,呱呱大哭。熊傑痛苦咬牙,正要抱住那孩子,猛聽一聲尖叫,那孩子竟從孃親手中取起鋼刀,眾人震驚駭然:“小鬼!別碰那柄刀!”
這家人一個接一個,前仆後繼而來,眼見爹孃已死,那孩子幾近瘋狂,提刀便刺。眾將喝地一聲,拔刀立斬。熊傑驚惶萬分,立時轉身護住那孩子,厲聲道:“誰都不許動他!”
話到口邊,身子忽然晃了晃,熊傑低頭下望,只見自己的馬甲滲出鮮血,胸口處透出了刀鋒。他吐出血來,緩緩轉頭過去,卻見那孩子躲在自己背後,手持鋼刀,正自滿面怨毒地瞪視自己。
兩旁官兵激動吶喊,都要殺死那孩子,熊傑喝地一聲,張臂攔住,隨即單膝跪倒,慢慢撿起了一隻花捲,再次遞給那孩子。
皇天在上,后土在下,熊傑什麼念頭也沒了,此刻惟一的心願,就是將這花捲送出去。
他面露乞求之色,希望那孩子賞光。那孩子卻恨恨別開頭去,堅拒不接。熊傑也不知該怎麼辦了,他瞧著手裡的花捲,忽然放入自己的嘴裡,自己吃了起來。
算了,你不吃,那我自己吃吧。熊傑這樣想著,他嚼著自己帶來的花捲,發覺滋味居然不壞,他面露微笑,打算再來一口,陡然身子一個脫力,便已面觸塵埃。
炎夏午後,馬蹄聲此起彼落,從山丘上望去,已能見到那面火紅大纛:“荊州三百師”。
正統三年六月,最後的援軍抵達了,這隻兵馬名為“三百師”,並非是說荊州養了三百支師旅,而是說這批勇士吃苦耐勞,能夠“負重百斤”、“夜行百里”,甚且“身經百戰”,故稱“三百師”。他們的主將姓熊,單名一個“俊”字,三年前正統建軍,第一個投效大都督的便是他。
都說“窮文富武”,熊俊出身槍棒世家,生下來就有錢。然自從軍以來,他比誰都清苦。他每月奉餉不過八錢,比客棧跑堂還不如。只是熊俊不曾抱怨,因為他本就不是跑堂夥計,憑他的身手,別說八錢銀子請不動他,便算八十兩、八百兩,他也不會放在眼裡。
如同正統軍的七十二名校尉,熊俊入伍前也有一段轟轟烈烈的故事。他少年時曾經愛上鄰村一位姑娘,誰知她長得太漂亮了,便讓洞庭水盜擄走了。為了救她,熊俊便孤身闖入水寨,單槍匹馬殺死百名盜匪,其後學了武松的模樣,大剌剌地來到衙門自首。
天下縣官都是一個樣,抓匪徒的本領沒有,可別人若替他抓了賊,卻又不免觸罪犯法。
那縣官見他腰懸人頭,渾身血汙,自是嚇得魂飛天外,他不敢定熊俊的罪,也不好放他走,只能請來父老們定奪。父老們叫苦連天,就怕熊俊放火燒掉衙門,便急急向他說了“周處除三害”的故事,意思是要他趕緊從軍報國,千萬別辜負一身好本領。
熊俊不是傻子,一聽說話,立知用心。這幫父老平日道貌岸然,私下卻謀地爭產,陷害鄰人,比那幫盜匪還陰險幾分,誰不巴望他早些滾蛋?只是熊俊不想走,他想迎娶心上人,養雞養鴨,過著與世無爭的日子。於是他興沖沖上門提親,可惜事與願違,那女孩死也不肯嫁給熊俊,她怕哪天熊俊同她吵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