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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然是把目標氣死的,我他孃的太失敗了。

顧不得多想,取下他的內褲是當務之急。藉著燭光,可以看到內褲上面繡了一片密密麻麻的名字。這便是他至死不肯離身的寶貝物件,也是他已經死去的最好證明。正當我伸手拉扯之際,桌上紅燭頂端的火苗被一股微風帶動。它輕輕一震,發出“呼”的一聲悶響。

風,因人而起。現下,有個人就站在我的身後。

我停下動作,卻不敢回頭。來者既然能夠悄無聲息地出現在我身後,也必定能在我轉頭的一瞬間將我殺死。任何一個動作,都將是我的破綻,也是那人的機會。我只有等,等他先動。

對方呼吸漸漸急促,我反手握緊長劍,準備隨時出招。

“你真的還活著,已經長大了。”他的聲音有些顫抖。

“廢話。我壓根兒沒死過。”

“明五,你可知道,斬龍會的名冊現於江湖便是一場浩劫。聽我話,不要動它,離開這裡,離開飄香堂,離開江湖。”這句話很輕,像是不太堅決,卻飽含著一抹溫情。

我在一片無盡的黑暗中臉色頃刻間煞白;我輕輕吐出一口氣,問:“你——認得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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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不,是刺客 第二節(1)

“任務完成了?”一個蒙著面的傢伙端坐在大堂之上,威風凜凜地向我發問。此人便是我的義父明敖。

我不喜歡大堂的光線,太暗。還有匾額上的字——“飄香堂”。我以為,這仨字並不適合江湖上最具名望的刺客組織,倒更像一間酒樓或一家妓院的招牌。但我從來沒跟義父說過,因為那樣就等於告訴義父,他是老鴇,我是妓女。雖然我與妓女一樣都是收錢幹活的,但兩者有本質區別——妓女是收了錢之後自己躺下,我們卻是收了錢之後讓別人躺下。很久之後我才明白,妓女要輕鬆好多,熟練之後還能在工作中尋求快感,只要是一對一的較量,斷不會有生命危險。哪像我們,回回都要以命相搏。

“帶回什麼證據了?”義父接著問道。

這是飄香堂最近非常強調的堂規,取下一件目標至死不肯離身的物品,成為我們殺人的證據。在此之前,我和幾位哥哥隨便帶回來一塊玉佩或者一件兵器便足矣,偶爾忘記,也不會受到責罰。但很快,義父就對我們加強了管理。

起因是二哥在沒有殺死對方的情況下,卻偷回了人家的金絲腰帶,佯裝任務完成。結果,江湖開始盛傳一個謠言——飄香堂其實是個不守信用的賊窩。由此導致的直接惡果,就是有人花大價錢僱我們去偷墳掘墓。

為了出氣,為了維護聲譽,義父對二哥動用了家法。家法的嚴厲,我們向來只是聽說,具體怎麼實施,誰也不曾見過。我以為會廢去二哥武功。大哥齷齪地認為肯定是閹了他,三哥說一定是打碎他全身經絡,四哥覺得會砍掉他的手腳。

總之,我們一個比一個說得狠,誰也不服誰,差點兒就為了這個關人鳥事的話題先行抄傢伙打起來。

而最終的結果卻是皆大歡喜。義父說要廢去他的武功,我認為我很聰明。義父又說,廢完武功還要把二哥閹了,大哥歡呼。隨後,義父又決定打碎他全身經絡,三哥笑了。當然,為了照顧四哥的感受,義父還打算砍去二哥的手腳。

聽完之後,二哥自斃了。

義父說,看見了吧,家法的存在,就是讓你們覺得死亡是一件無比幸福的事。

就這樣,家法把二哥嚇死了。二哥死後沒多久,義父就開始蒙面示人。我們每次向他呈上什麼東西,就只能用丟的方法,因為他不讓我們靠近。至於他為什麼要蒙面?他說是暗瘡。可信度很低,但無所謂。他就是說痔瘡,我也懶得反駁位置不對。